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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70年代穿越送老婆生活美滋滋 > 第59章 一口鹿茸血定下终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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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一口鹿茸血定下终身情

王奈香跟着李子枫往老黑山深处又走了一阵,翻过一道矮岗,前方是一片被松林半掩着的林间空地。

枯黄的蕨草和低矮的灌木交错生长,几棵老柞树歪歪扭扭地立在空地边缘,树底下铺着一层厚厚的落叶。

空地中央有一条干涸了大半的小溪沟,沟边散落着一堆被啃得干干净净的榛子壳和橡子壳。

空地另一头——七只梅花鹿正低头在灌木丛边觅食。领头的是头公鹿,体型壮硕,背毛灰褐,两只鹿角分了四五个叉,正用它那对分了四五个叉的鹿角蹭着一棵老柞树的树皮,蹭得咔嚓咔嚓响。

三头母鹿带着三头半大的小鹿安安静静地跟在后面,时不时抬头警惕地往四周张望一下,耳朵机警地转动着,然后又低下头继续啃灌木叶。

那头最小的鹿崽子不安分地在母鹿肚子底下钻来钻去,四条细腿蹦跶得没个消停。

王奈香眼前一亮。梅花鹿——这可是比狍子、野山羊值钱得多的好东西。她虽然没正经打过猎,但跟着赵大柱,耳濡目染也知道些行情。

一头成年梅花鹿在供销社的收购价少说也要三百块,光那张鹿皮就值五十到八十块——梅花鹿的皮毛比山羊皮细腻得多,是做大衣领子和皮手套的上等料。

鹿肉在市场上也是稀罕物,拿到黑市上能卖到一块五一斤,比野猪肉贵了将近一倍,一头成年公鹿光肉就能卖出一百多块钱。

至于头顶上那对鹿茸,那更是值钱的东西——品相完好的二杠茸,供销社收购价三十到五十块一对,拿到黑市上还能再贵上几成。要是能活取鹿茸、养着慢慢割,那头公鹿就是个会下金蛋的母鸡。

还有鹿血。老猎人常说“一盅鹿血抵三参”,梅花鹿血是大补之物,在药贩子手里一两鹿血能换一两参。活鹿血更是比死鹿血贵得多,县城药材公司收鹿血是按两算的,一只成年梅花鹿能放出一斤多血,光这一项就是好几块钱的进账。

至于鹿胎、鹿鞭、鹿筋、鹿骨,各有各的用处——鹿胎是妇科良药,鹿鞭泡酒能壮阳,鹿筋熬胶比猪皮胶黏稠十倍,鹿骨熬膏专治风湿。

从头到脚没有一处是废的,打着一头梅花鹿,等于在地里刨出了一个小金矿。

可这东西速度太快,警觉性又高,稍有风吹草动整个鹿群眨眼间就能窜进林子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手里这杆土猎枪打一发就得拉一次栓,等重新装好弹,鹿群早就跑没影了。

就算李子枫手里那把五六半是半自动,鹿群散开之后顶多也就开两枪的工夫,第三枪还没瞄准,剩下的鹿就已经窜进松林深处了。

李子枫也蹲了下来,把五六半的枪托抵在肩窝里,用极低的声音对她说:“鹿群警觉性高,枪一响就会四散。咱俩各挑一个目标同时开枪,运气好的话能拿下两头。不要打小鹿,挑大的打。”

王奈香咬了咬嘴唇,端起土猎枪,准星在几头母鹿之间来回扫了两遍,最后落在一头体型最大的母鹿身上。

那头母鹿正侧身站在灌木丛边,前蹄微曲,脖颈低垂,棕灰色的皮毛在秋日午后的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她把准星压在母鹿前胛的位置,稳住呼吸,压低了声音回了句:“最大的那头母鹿。数到三——一、二、三!”

两声枪响几乎重叠在一起,在林间空地上炸开。李子枫的子弹精准地穿过了那头公鹿的前胛,公鹿猛地一个趔趄往前踉跄了两步,鹿角撞在老柞树的树干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轰然侧倒在地,四蹄抽搐着蹬了几下。

王奈香那头母鹿也在同一瞬间被命中了要害,子弹从侧面打进去搅碎了心脏,母鹿闷哼一声软倒在灌木丛边,鹿蹄还在无力地刨着地上的落叶。

鹿群瞬间炸了锅。剩下的五只鹿四散奔逃,蹄子在落叶和碎石上踏出一片急促的哗啦声,那头小鹿崽子跑在最前面,细腿蹬得飞快,转眼就窜进了松林深处。

李子枫没有时间去看战果,他飞快地切换下一个目标,弹壳还在地上弹跳的时候准星已经套住了另一头正在逃窜的鹿——那是一只半大的小公鹿,鹿角才长了两个小小的分叉,被枪声吓得慌不择路正朝空地西边的灌木丛窜去。

砰!第三声枪响,那只小公鹿臀部上方靠近脊椎的位置中弹,后腿一软栽倒在林间空地边缘的碎石地上。

等他再次拉动枪栓,剩下的鹿已经全部消失在了密密匝匝的松林里,只有远处还隐约传来几声细碎急促的蹄声,很快也被松涛吞没了。

“三头。”李子枫放下枪,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嘴角难得地浮起一个满意的笑。

那只还在碎石地上挣扎的小公鹿,刚才那一枪打偏了几寸,子弹打在鹿腿上部靠近臀侧的位置,没伤到要害,但也让它站不起来了。

侧躺在碎石地上,后腿还在不停地蹬刨,石子被它蹬得四处飞溅,嘴里发出低低的哀鸣。

活的梅花鹿,这比死的更值钱,养上几天等它缓过劲来,头顶那对鹿茸还能继续长。小公鹿的鹿茸虽然不如成年公鹿值钱,但品相好的嫩茸在黑市上也能卖个三五十块——关键这东西是活的,能养着慢慢割,往后年年都能出茸。

他把水壶从腰间摘下来拧开盖子,把壶里还剩的小半壶桃花井水仰头灌了,又倒了些水涮了涮壶内壁,冲净之后才蹲到那只还在抽搐的大公鹿跟前,用水壶接满了温热的鹿血。

两个水壶都灌满之后,剩下的鹿血实在没东西装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殷红的液体渗进碎石缝里。

王奈香蹲在一旁看着那些白白流掉的鹿血,心疼得直咂嘴,念叨着这得浪费多少钱——她刚才听他算了那一笔账,心里早把这梅花鹿当成了自家炕头上的存钱罐。

李子枫倒没那么心疼,只是觉得可惜,自己不好当着王奈香的面把空间的能力展示出来,这些鹿血要是全接回去,够一家子补上好一阵子。

公鹿已经死透了,歪倒的鹿角把老柞树皮蹭掉了一大块,露出的白茬子足有巴掌大小。

两只鹿角在倒地的时候磕在了树根上,左侧那只从第二个分叉处断了一截,断口参差不齐,丝丝地往外冒着鹿茸血——殷红中透着淡淡的金黄,在秋日阳光下泛着琥珀般的光泽。

李子枫蹲下来把断角捡起来看了看断口,心里飞速算了一笔账:这对鹿茸要是品相完好,拿到供销社少说值八十块,现在断了一截,价格就得打对折。不过鹿茸血本身也是好东西,论两卖比鹿茸还贵,断口上冒出来的这些可不能浪费了。

“奈香姐,”他捏着鹿角断口朝她晃了晃,目光从鹿角移到了她脸上,嘴角挂着一丝只有她读得懂的坏笑,“这好不容易弄到手的好东西,可不能就这么放弃掉。我不想放弃——你呢?”

王奈香愣了一瞬,然后反应过来——这混小子,把她比作野牲口了。

可她心里那层纸早就被捅破了,身子都给了他,还能怎么样?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她从李子枫手里接过那根还在淌血的鹿角,看着鹿角断面上渗出来的暗红色鹿茸血,仰起头,把断口对准嘴唇,直接喝了下去。

鹿茸血入口滚烫,带着一股浓烈的铁锈腥气,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浑身的血都跟着热了起来。

用手背狠狠擦了一下嘴角,把残血蹭掉,眼角的余光斜斜地瞟着李子枫。把断角断口朝向他的方向,又递了过去。

李子枫接过鹿角,也对着断口猛吸了好几口。

那股滚烫的液体顺着喉咙灌进胃里,又在胃里炸开,向四肢百骸蔓延——和丹药入腹时那股灼烧骨骼的刺痛完全不同,鹿茸血的暖意是绵密的、厚积薄发的,像是有人在他丹田里点了一盏温吞的炭火,慢慢煨热了他的每一根血管。

借着这股从腹部往上窜的热劲,他把鹿角一甩,伸手攥住她递鹿角的那只手腕用力一拽,另一只手紧紧揽住她的腰,张开还残留着鹿茸血的嘴唇狠狠吻了上去。

这一吻和之前那蜻蜓点水般的意外完全不是一回事。吻得霸道而肆意,像是要把她整个人吞进肚子里。

王奈香被他箍在怀里,后背抵着老柞树的树干,粗粝的树皮隔着棉袄硌着她的脊背,他的嘴唇压在她嘴唇上辗转碾磨,舌尖纠缠间带着鹿茸血的甜腥味。她推了他一把,没推开,手指却不受控制地攥紧了他后背的棉袄,身体却不由自主地贴了上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奈香终于喘不上气了,在他后背上狠狠掐了一把。他这才意犹未尽地松开嘴,嘴唇上还沾着不知是谁的血迹。

她靠在柞树干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伸手抹了一把嘴角,手背上蹭下一道暗红色的痕迹。

两个人对视了一瞬,同时笑了起来。

“行了,赶紧收拾,回去晚了晓雅该着急了。”王奈香率先推开他,弯下腰把那只还在挣扎的母鹿翻了个面,掏出短刀利落地割断了它的喉咙。母鹿抽搐了几下安静下来,她把刀在鹿皮上蹭干净了插回腰间,嘴上催促着,耳根却还是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