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码头。
汽笛声震耳欲聋,白茫茫的蒸汽从轮船的烟囱里喷出来,在海风中散成一团浓雾,裹着煤烟味和海腥味,呛得人直咳嗽。一艘从大洋彼岸驶来的客轮缓缓靠岸,船身上锈迹斑斑,舷窗上蒙着一层盐霜,像是刚从一场风暴里钻出来。甲板上站着一排外国人,有的在挥手,有的在整理领带,有的趴在栏杆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晕船的痕迹还没消,脸色白得像刚刷过的墙。
金庭汉站在码头上,穿着新领的新编第一师军官常服,卡其色呢料,裁剪合体,领口的风纪扣扣得严严实实。他的皮鞋擦了三遍,亮得能当镜子用。腰间的配枪是新发的,m1911,枪套上的铜扣锃亮,在阳光下闪了一下,又闪了一下。他的身后站着一个排的士兵,三十多人,全是张亚博从一旅挑出来的精锐。卡其色军装,钢盔,春田步枪,刺刀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站得整整齐齐,像一排栽在水泥地里的白杨树,连呼吸的频率都一样。
道格站在金庭汉旁边。今天他没穿那件萨维尔街的深灰色三件套——码头上风大,西装撑不住,换了一件深蓝色的呢子大衣,领子竖起来,秃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没有笑。不是不想笑,是笑不出来。面前这一百个美国人,是他花了不少时间、从上千份履历里筛出来的,每一个都经过布劳恩的朋友杰克面试,每一个都有家室、无不良嗜好、开得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在人到了,他的心反而提了起来——不是因为怕他们不干,是因为怕他们干不好。
船靠岸了,舷梯放下,铁链哗啦啦地响。第一个美国人走下来,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一长串,像一条五颜六色的河流从舷梯上淌下来。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便装——西装、夹克、风衣、甚至还有穿着旧军装的。有人拎着皮箱,有人扛着帆布包,有人怀里抱着一个纸盒子,不知道装的什么。经过二十几天的海上颠簸,脸色都不太好,有两个一踏上码头就蹲下来摸着地面,眼神里写着“终于不晃了”。
道格往前迎了几步,整了整大衣领子,伸手扶了一下险些被海风吹歪的帽子。他的目光在人群里搜索,很快就锁定了两个人。不是因为他们的军装——他们穿的是便装——是因为他们的走路姿势。那种笔挺、那种节奏、那种目不斜视的劲儿,是刻在骨头里的,换了什么衣服都藏不住。
“皮尔斯上校!哈里森上校!”道格的声音拔高了几度,带着一种“终于把你们盼来了”的热情。他快步走上前,伸出手,先跟左边那位握了,又跟右边那位握了。
左边这位是皮尔斯上校。四十出头,中等身材,肩膀很宽,手臂很长,站在那里像一棵扎根了的橡树。他的脸被海风吹得发红,颧骨高耸,鼻梁挺直,眼睛不大但很深,像是藏着很多东西。他没穿军装,但他的站姿、他的手势、他的眼神,都在说——我是军人。他的手粗糙,指节粗大,虎口有一层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握枪留下的。
右边这位是哈里森上校。比皮尔斯年长几岁,头发已经花白了,鬓角剃得整整齐齐,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一道一道的,每一道都像是从战场上带回来的纪念品。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褶子堆成了一朵菊花,但笑意没有到眼底。他的眼睛在打量周围的一切——码头、卡车、士兵、岗哨、远处的城墙——像是在做一个快速的战场评估。
哈里森握住道格的手,上下摇了摇,然后用一口带着浓重鼻音、但基本能听懂的英语开了口。他的语气轻松,带着美国人特有的自来熟,嘴角翘着,眼睛眯着,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打招呼。
“哦,我亲爱的朋友,终于见到您了。您比我想象的——更矮一点。”
道格的嘴角抽了一下。他假装没听见那句“更矮一点”,脸上的笑容没有减,但心里的白眼翻了三圈。
“我的老板,欢迎不——不不不——”他赶紧把话头掐住,侧过身,让出身后的金庭汉。他的动作有点急,差点被自己的大衣下摆绊了一下,稳住之后,伸出手指向金庭汉,语气从“热情”切换成了“郑重”,腰板都直了几分。“你们的老板不是我。是慷慨的胶东警备司令——冯诺将军。”
他把“慷慨”两个字咬得很重。不是形容词,是事实。一个月二百到四百美金的薪水,外加五百美金的安家费,包吃包住包路费。放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这条件能在退役军官圈子里引发一场战争。
哈里森和皮尔斯的目光同时落在金庭汉身上。金庭汉站得笔直,右手抬到眉梢,指尖齐眉,一个标准的军礼。身后,三十多个士兵几乎在同一瞬间举起了右手,动作整齐得像一台机器被按下了开关。皮鞋跟并拢的声音汇成一声闷响,在码头上空回荡。
“啪。”
皮尔斯上校的眼皮跳了一下。
他看着眼前这个穿卡其色军装的年轻人,看着他身后的那些士兵。钢盔是美式的,步枪是春田m1903,军装是卡其色呢料,皮靴是系带的。除了脸是东方面孔,除了领口上的帽徽不是美军的,其他的一切——站姿、敬礼的姿势、甚至连持枪的姿势——都跟他记忆中的美国步兵一模一样。他想起自己在一战前线带的那个团,那些从美国各地征召来的年轻人,穿着同样的军装,扛着同样的枪,跟着他爬出战壕、冲过无人区、倒在铁丝网前面。
皮尔斯深吸一口气,抬起右手,回了一个军礼。哈里森也抬起了手,他身后的那些退役军官们,零零散散地举起了手。虽然没有金庭汉的兵那么整齐,有几个慢了半拍,有几个举错了手——但那个动作,那个姿势,那股子“我是军人”的劲儿,没有错。
“难以置信。”皮尔斯放下手,目光从士兵们身上收回来,落在金庭汉脸上。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带着一种“我走了半个地球以为自己到了异乡结果发现还是老地方”的恍惚。“他们和我曾经的士兵一模一样。”
金庭汉放下手,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这还只是开始”的淡然。
“难以置信的地方还有很多。”他侧过身,伸出手指向码头外面。“上车吧,同事们。”
他用了“同事们”这个词。不是“士兵们”,不是“先生们”,是“同事们”。意思很清楚——你们不是来打工的,你们是来一起干活的。这个称呼,比任何高帽子都管用。哈里森和皮尔斯对视一眼,没有说话,但眼神里交换了一句话:这个人,懂行。
码头外面,二十辆道奇卡车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空地上,车头朝外,车尾朝码头。引擎没有熄火,排气管突突地冒着白烟,空气里弥漫着柴油味。车厢上蒙着绿色的帆布篷,帆布篷上印着白色的编号,编号下面写着“新编第一师”四个字。
那些美国军官从舷梯上走下来、从码头上走过来,看见了那些卡车,看见了一排排整齐的队列。他们的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不是赶时间,是不想输给旁边的人。一个身材魁梧、头发火红的少校大步流星地走向第一辆车,步子迈得又大又快,像是在行军。
他旁边一个瘦高个也不甘示弱,小腿倒腾得飞快,愣是挤到了红头发前面。红头发瞪了他一眼,瘦高个假装没看见。第三个人也加入了竞争,第四个人也加快了脚步——二十辆车,一百个人,谁先上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最后一个上车。这是一种本能,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从进新兵连第一天就被教官种下的本能——永远不要落在别人后面。
他们的行李箱在码头上磕磕碰碰,轮子碾过地面的缝隙,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有人在喊“这辆满了,去后面”,有人在喊“等等我,我的箱子卡住了”,有人在用英语骂了一句脏话,骂完了又补了一句“抱歉,我不是故意的”。金庭汉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当兵的,到哪儿都一样。
金庭汉没有挤。他等那两位上校先上了中间那辆卡车,然后自己跟着上去,坐在哈里森对面。车门关上的时候,车里还有一股新鲜油漆的味道,混着帆布篷味道。车子发动了,引擎轰隆隆地响,车厢在引擎的震动中微微颤抖。
金庭汉坐在车厢板上,等车子驶出码头、驶上公路之后,开口了。他的英语不快不慢,每个单词都咬得很清楚,带着黄埔军校教出来的那种“我要让你每个字都听懂”的刻意。
“哈里森上校,皮尔斯上校,以后你们的工作就是训练新兵。”
两位上校同时点头。这个他们在美国就知道了——训练新兵,包吃包住包路费。比他们在美国失业在家、靠着微薄的退伍金过日子,强了不知多少倍。
“本来,是要给你们一点适应时间的。”金庭汉的语速慢了下来,每个字之间都隔了一个细微的停顿,像是在给两位上校消化这些信息的时间。“但是,由于局势变化,我们必须先投入工作。”
哈里森看了皮尔斯一眼。皮尔斯看了哈里森一眼。两个人的眼神里没有抵触,没有抱怨,甚至没有意外。他们是军人,军人最懂的一件事就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何况他们已经在船上待了二十几个昼夜,晕船晕得胆汁都吐出来了,早一天投入工作,就早一天开始挣那份四百美金的薪水。
哈里森耸了耸肩,嘴角微微翘起。那笑容里有无奈,有自嘲,还有一种“行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的认命。
“没问题。我们从踏上这艘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准备好了。”
金庭汉点了点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开,用手指点着上面的字,开始介绍。
“全军总教官,李立,上校旅长。目前正在海阳县新兵营。第一站,就是海阳。”
他合上本子,抬起头。
“冯长官看过两位的履历——很豪华。他说,你们的工作不是训练新兵。”
哈里森的眉毛动了一下。不是训练新兵?那给他们花了几百美金路费、坐了二十几天的船、漂了半个地球,来这里是干什么的?
金庭汉的声音拔高了一度,像是在宣布一个任命。
“你们的工作,是训练教官,和基层的排级军官。”
哈里森的眉毛放下来了。皮尔斯的手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一下——那是他在思考时的习惯动作。
训练教官,比训练新兵难。训练新兵,你把他的队列练整齐、枪法练准、战术动作练熟,就算完成了任务。训练教官不一样,你得教会他怎么教别人,怎么喊口令,怎么纠正错误,怎么在训练场上立威。训练排级军官更难,那是未来的基层指挥员,是你的兵在战场上的第一个“长官”。他们的水平,决定了整支部队的下限。
“所以——你们二位的行程,第一站是海阳,跟李立上校对接。然后——栖霞。”金庭汉的手指在地图上虚虚地点了一下。“冯长官会在栖霞见你们。”
哈里森和皮尔斯同时挺直了腰杆。
哈里森深吸一口气,转过身,隔着车厢的后挡板,看着远处逐渐清晰的陆地轮廓。田野、村庄、炊烟、远处的山影——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转过头来,看着金庭汉,嘴角微微翘起。
“告诉冯将军,我们不会让他失望。”
金庭汉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车子继续往前开。二十辆道奇卡车在公路上排成一条长龙,扬起漫天黄尘。路两边是大片的麦田,麦苗已经拔节了,绿油油的,在风中起伏,像一片绿色的海。远处有农民直起腰来,手搭凉棚看着这支车队,看了好一会儿,又弯下腰继续锄地。
哈里森靠在车厢板上,闭上眼睛。耳边是引擎的轰鸣声、车轮碾过路面的沙沙声、风从帆布篷的缝隙里钻进来的呜呜声。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坐上军用卡车,那是1917年,在佐治亚州的训练营。同样的帆布篷,同样的气油味,同样的颠簸。那时候他是连副,带着一群刚从平民变成军人的毛头小子,去法国,去打一场“结束所有战争的战争”。
他睁开眼,看着车窗外倒退的田野。
那场战争没有结束任何战争。而他自己,十三年后,又坐上了一辆军用卡车。这一次不是为了美国,是为了一个叫冯诺的东方军阀,一个月四百美金,外加五百安家费。
哈里森的嘴角动了一下。
不是笑,是“行吧”。
定风波·洋教官
汽笛声震青岛港,锈船靠岸浪沾舷。
晕船吐尽胆汁绿,踉跄,码头上见队列严。
皮尔斯瞪眼喊“难以置信”,哈里森握手笑“老板矮”。
道格慌忙侧身闪——“老板是冯诺将军,慷慨,豪迈。
不是我,莫瞎猜。”
金参谋英语对接顺,二十辆卡车一字排。
当过兵的那股劲儿,刻在骨子里头,下船就开始比谁快。
上校不训新兵蛋,专教教官和排长。
海阳第一站,栖霞等你来。
哈里森拍胸脯——不会让您失望,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