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青文就在一阵奇痒中醒了过来。
手臂上、脚踝上,赫然几个红肿的包。
他挠了挠,只觉得浑身腰酸背疼。蜷在硬木板上睡了一夜,滋味实在不好受。
“咳咳……呸!”隔壁考棚传来清晰的吐痰声,接着是窸窸窣窣整理东西的动静。
青文无奈地叹了口气,将冷水倒在帕子上胡乱抹了把脸,总算驱散了些许睡意。
他掰了块干硬的烙饼,就着已经没有热气的水,简单吃了早饭。
胃里有了点东西,他才感觉稍微活过来一点。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将昨日的心血誊抄到正卷上。
他铺开答卷,深吸一口气,努力排除外界的干扰。笔尖刚落下——
“哒、哒、哒……”不疾不徐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一位身着青色官袍、面容严肃的监考官在一名衙役的陪同下,正沿着巷道缓缓巡视。
青文的心下意识地提了一下,连忙挺直腰背,屏息凝神,装作认真书写的样子。
那目光如同实质,扫过他摊开的稿纸,停留了片刻,才又移开,走向下一个。
直到脚步声远去,青文才悄悄松了口气,后背竟出了一层薄汗。
心里嘀咕:“可千万不能写错字……”
他重新凝神,开始誊抄。刚写了两行,对面考棚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响动。
只见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考生猛地站起身,脸上憋得通红,捂着肚子,几乎是踉跄着冲出考棚,朝着茅房的方向小跑而去。
嘴里还低声咒骂着什么。那匆忙的背影和空气中隐约飘来的异味,让青文不由得皱了皱眉,心里又是同情又是无奈。
“唉……”
他听到右手边传来一声极轻的叹息,余光瞥见那位头发已见花白的老童生,正放下笔,用力揉着太阳穴,脸上写满了疲惫与焦虑。
更远处,还有人似乎在低声背着什么。
青文甩甩头,强迫自己不再分心。
“专心,专心!字要工整,不能有错漏!”
他在心里一遍遍告诫自己。笔尖在纸上游走,沙沙作响,时间也仿佛在这专注中凝固。
近午时分,差役准时前来,面无表情地收走了第一场的答卷。
青文中午简单吃了点东西,趁着午间休息,也赶紧去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
茅房外排着队,个个面色憔悴,相视无言,只有沉默和偶尔的叹息。
回来后,他趴在冰冷的木板上,试图小憩片刻。
然而,考场哪里是能安心睡觉的地方?
闷热如同蒸笼,汗水浸湿了衣衫,粘腻难受;蚊虫嗡嗡作响,前赴后继。
更别提周遭的“交响乐”——沉重的鼾声、刺耳的磨牙声,还有不知从哪个方向飘来的、令人作呕的脚臭……
这一切都让他心烦意乱,根本无法入睡。
他心里暗暗叫苦:“这哪里是考试,简直是熬刑!”
下午,新的试题纸带着油墨味发了下来。
青文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强迫自己集中精神审题。
第二场首题,八股文,题目赫然是:“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
看到此题,青文心头先是一凛,随即又是一阵思索。
此题出自《中庸》,乃是儒家修身治学的核心要义,看似平易,实则极难深入。
“尊德性”与“道问学”二者如何平衡、如何相辅相成,最是考较功力。
青文试图在草稿上破题,阐述君子如何以内持德性为根本,以外博学问为路径,二者不可偏废。
然而,或许是心力消耗过大,他总觉得下笔滞涩,文章结构虽在,却少了几分圆融贯通的气韵,自觉写得不够精彩。
他心里有些焦急:“这文章怕是难入考官法眼……”
正当他苦苦构思时,那位面色严肃的监考官又踱步过来,在他考棚前略微停顿,目光似乎在他刚刚写了个开头的草稿上扫过。
青文顿时感到一阵无形的压力,心跳加速,连忙低下头,假装沉思,笔尖却在纸上洇开了一个小小的墨点,让他更是懊恼。
好不容易将八股文的草稿完成,虽不尽如人意,也只能暂且放下。
他看向第二道题,策问:
“本邑夏税秋粮,民多逋欠。或云户丁逃亡,或云粮长侵渔。有谓当清查田亩,有谓当均平徭役。二者孰便?”
此题极为务实,直指地方钱粮征收的顽疾。
青文精神微微一振,他平日与孙文斌、梁识等人讨论过类似的问题。
他凝神思考:“清查田亩可正本清源,防止隐田漏税,但工程浩大,易生扰攘。”
“均平徭役可减轻小民负担,防止因役破家,但需详核丁口,亦非易事。”
他努力回忆郭教习和刘教习讲过的要点,试图提出一个“清查与均平需相辅而行,更需整饬吏治,严防中间盘剥”的稳妥之策。
考棚内闷热难当,汗珠顺着额角滑下,滴在稿纸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蚊虫坚持不懈地叮咬着他裸露在外的地方。
更远处,似乎有考生因为中暑或体力不支,被衙役搀扶着离开了考场,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
这些都不断撕扯着他的注意力。
他强忍着不适,勉强将思路写下,但自觉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对策也流于泛泛,心里不禁叹息:“若在平日,此题当能写得更好……”
最后是五道判语,考察对《大晟律》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
1. “佃户张三,承种李四田亩,遇旱歉收,欲减租银,李四不允,致相争殴。”
2. “王五典当衣物于赵六铺中,逾限未赎,赵六欲变卖,王五阻拦。”
3. :“里老钱七,受寡媳周氏之托,代管田产,却私自典卖。”
4. “孙八与陈九互争田界,各有契约为凭,然界址模糊。”
5. “吴十嫁女,已受聘礼,后因故悔婚,男方不依。”
这些判语贴近民生,要求考生明断是非。
青文平日在律法上下的功夫不算最深,此刻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更觉头脑发木。
他努力回忆相关律条,比如“户婚田土”细故的处理原则,以及“违禁取利”、“典卖田宅”等规定,逐条分析,写下判决。
例如对于佃户张三,他判道“天时不济,非人力可违,当劝谕田主量情减租,殴斗之举,双方均责”;
对于悔婚的吴十,则依据律法判“既受聘礼,婚约已成,无故悔婚,于理不合,当责令履行”。
虽然大致方向不错,但其中两条判语,他自觉理由阐述得不够充分,引用的律例也有些模糊,心里实在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