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二,龙抬头。
这本该是农家祭祀土地神、祈求风调雨顺的日子,但对于栖雁坳的这支特遣队来说,今天的“祭品”有些特别。
鬼愁涧位于栖雁坳西北五十里处,是一条长达十里的死胡同峡谷。两岸峭壁如削,怪石嶙峋,常年云雾缭绕。因为地势险恶,加上磁场异常,连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容易在这里迷路打转,所以得名“鬼愁”。
清晨的雾气还未散去,一支全副武装的队伍正悄无声息地在峡谷外围的密林中穿行。
这支队伍没有打火把,马蹄上也裹了厚厚的棉布。为首的正是周砚,他身穿铁甲,左手控缰,雁翎刀挂在左侧腰间。在他身后,是三十名精选出来的“惊雷”骑兵队成员,以及沈云墨带领的十名工兵。
沈云疏骑着那匹白蹄乌,走在队伍中间。她今天穿了一身便于行动的紧身皮甲,背上背着从不离身的行囊,里面装着各种勘探工具和试剂。
“云疏姐,前面就是鬼愁涧的入口了。”
前面的灌木丛动了动,山猫像只灵巧的猴子一样钻了出来。他头上戴着草环,脸上涂着黑灰色的伪装油彩,只露出一双精亮的眼睛。
“林栖已经在里面盯着了。”山猫压低声音汇报,“那帮人很专业,已经在里面挖了两天两夜。刚才林栖传信出来,说他们好像挖到了硬货,正在准备装车撤离。”
“想走?”沈云疏冷笑一声,轻轻勒住马缰,“挖了我们地盘上的宝贝,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想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她转头看向周砚:“周大哥,按计划行事。但这帮人既然能找到这里,说明手里有绝活,而且看林栖的描述,他们不是一般的流匪。咱们先礼后兵,尽量抓活的。这挖矿的手艺人,咱们缺。”
周砚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锐利:“放心,进了这鬼愁涧,就是进了瓮的鳖,他们插翅难飞。”
……
峡谷深处,一片乱石滩上。
这里是鬼愁涧最宽阔的地方,也是那支神秘队伍的营地。
这支队伍大约有两百人,穿着统一的青灰色短打,腰间扎着宽皮带,上面挂着各种工具:铁镐、绳索、皮囊。他们不像是在打仗的士兵,倒像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工匠。
在营地中央,几个领头模样的人正围着一堆刚挖出来的黑色矿石,神情激动。
“掌柜的!这次咱们发了!”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手里捧着一块拳头大小的黑色石头,那石头在阳光下泛着幽幽的金属光泽,极其沉重。
“这‘黑金石’的分量,比黄金还沉!而且硬度极高,咱们带来的精钢镐头都崩断了好几把才把它撬下来!”大汉兴奋地唾沫横飞,“要是把这批货运回‘金石阁’,那帮铸剑师还不得疯了?”
被称为“掌柜”的是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虽是书生打扮,但眼神阴鸷。他用折扇敲了敲那块石头,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果然是古籍里记载的‘玄铁精金’。”掌柜的眯起眼睛,贪婪地抚摸着石头,“传令下去,把所有的寻宝鼠都收回来。让兄弟们动作快点,装好车马上撤。这地方邪门得很,而且南边那个栖雁坳最近风头太盛,要是被他们发现了,免不了一场麻烦。”
“是!”大汉应了一声,转身就要去吆喝。
就在这时,峡谷上方的峭壁上,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哨音。
咻——!
这声音在空旷的峡谷里回荡,显得格外刺耳。
掌柜的脸色一变,猛地抬头。只见两侧的峭壁上,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个黑影。他们手持强弩,居高临下,黑洞洞的弩口正对着下方的营地。
“什么人?!”大汉拔出腰间的厚背砍刀,护在掌柜身前。
“栖雁坳办事,闲杂人等,放下兵器!”
一声断喝如同惊雷般在谷口炸响。
紧接着,沉闷的马蹄声响起。周砚一马当先,带着三十名惊雷骑兵,如同一堵黑色的铁墙,堵住了峡谷唯一的出口。
他们并没有直接冲锋,而是在百步之外勒马停下。马背上的骑士们齐刷刷地举起了手中的特制手弩,这种手弩经过工坊的改良,加装了助力杠杆,射程和威力都远超普通弓箭。
“栖雁坳?”掌柜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他虽然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个新崛起的势力,没想到还是被对方堵了个正着。
“这位当家的!”掌柜的深吸一口气,上前一步,拱手高声道,“在下‘金石阁’外事管事,吴用。我们只是路过贵宝地,采些石头回去做摆件。并未惊扰贵方,不知当家的这是何意?”
“采些石头?”
马队分开,沈云疏骑着马缓缓走上前。她目光扫过那堆黑色的矿石,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吴管事是吧?这鬼愁涧是栖雁坳的地界。你们不告而取,在我们的地盘上挖坑动土,还带走了我们的‘特产’,这叫路过?”
沈云疏的声音清冷,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按照江湖规矩,这就叫‘偷’。更何况,你们挖的可不是普通石头。那是我们用来修路的铺路石。”
铺路石?
吴用嘴角抽搐了一下。拿玄铁精金当铺路石?骗鬼呢!这女人分明是看出了这东西的价值,想要黑吃黑!
“这位姑娘,明人不说暗话。”吴用也不装了,收起折扇,“这批货,我们金石阁要了。开个价吧,不管是银子还是粮食,只要你们让路,我们绝不还价。”
“我不缺银子,也不缺粮食。”沈云疏淡淡道,“我缺人。特别是像你们这样懂探矿、懂挖掘的手艺人。”
她指了指那两百多号工匠:“把石头留下,人也留下。给我干三年活,三年后,我不但放你们走,还给你们一笔安家费。”
“狂妄!”
那个护卫大汉勃然大怒:“想吞了我们金石阁的队伍?也不怕崩碎了牙!兄弟们,这群泥腿子就这几十号人,咱们冲出去!”
这群工匠虽然不是正规军,但常年在深山老林里行走,也是有些悍勇之气的。听到大汉的招呼,纷纷抄起手里的铁镐和铲子,就要往外冲。
“冥顽不灵。”沈云疏摇了摇头,轻轻挥了挥手。
周砚左手一挥。
“放!”
并不是弩箭,而是几个黑乎乎的圆球被骑兵们扔了出去。
那些圆球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正在冲锋的人群前方。
并没有预想中的剧烈爆炸和火光,而是——
嘭!嘭!嘭!
几声沉闷的爆响后,一团团刺眼的白光瞬间炸裂开来,伴随着巨大的、令人耳鸣的尖啸声。
这是沈云疏指导阿禾研发的新式武器——“震天雷·改”,或者叫它“闪光震撼弹”。里面填充的不是铁片,而是镁粉(从菱镁矿中提炼的粗制品)和特制的速燃药。
在这个没有墨镜和耳塞的时代,这种武器对于毫无防备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神罚。
“啊——!我的眼睛!”
“耳朵!我的耳朵!”
冲在最前面的几十个工汉瞬间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着。那种强烈的闪光瞬间致盲,巨大的噪音震得他们头晕目眩,完全丧失了方向感。
后面的人被这诡异的一幕吓住了,冲锋的势头戛然而止。
就在这混乱的一瞬间,周砚动了。
“驾!”
黑马如电,瞬间冲入敌阵。
那个护卫大汉虽然眼睛也被晃了一下,但毕竟是练家子,听风辨位,手中的厚背砍刀猛地向周砚劈来。
“来得好!”
周砚不退反进,身体在马背上微微一侧,避开刀锋。左手的雁翎刀借着马速,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反撩而上。
铛!
一声金铁交鸣的脆响。
大汉手中的精钢砍刀竟然被雁翎刀硬生生磕飞了出去!周砚的刀势未尽,刀背顺势一拍,重重击在大汉的胸口。
噗!
大汉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倒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仅仅一个照面,对方的最强战力就被废了。
周砚勒马回旋,雁翎刀横在吴用的脖子上,冰冷的刀锋贴着他的皮肤,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还要打吗?”周砚的声音冷漠如冰。
吴用看着周围倒了一地的手下,又看看两边峭壁上那些蓄势待发的弩箭,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他是生意人,生意人最懂得权衡利弊。命都没了,还要货干什么?
“别……别动手!”吴用举起双手,声音发颤,“我们……我们投降!东西归你们,人也归你们!别杀我!”
“很好。”沈云疏策马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这样多好,非得挨顿揍。石头,带人去把那堆矿石装车。山猫,把这些人的武器都收了,一个个绑结实了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