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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岭一战,让栖雁坳的名声在北地彻底炸响。

但对于沈云疏来说,战争的胜利不仅仅是战场上的输赢,更是战后如何消化这胜利果实。

清理战场足足用了两天时间。鞑靼人留下的不仅是七百多具尸体,更有三百多匹战马、两百多副精良的锁子甲和弯刀,以及大量被他们劫掠来的辎重。

这些东西对于正规军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正如饥似渴发展中的栖雁坳,无疑是一场超级大补。

“云疏姐,这鞑靼人的甲确实好!”

栖雁坳的校场上,山猫正穿着一身刚缴获并清理干净的鞑靼锁子甲,兴奋地转着圈。这甲胄编织细密,防护力强,且比原来的棉甲轻便不少,更适合骑兵作战。

“别光顾着美。”沈云疏正在检查那一堆堆缴获的弯刀,“这些刀虽然锋利,但钢口太硬,容易崩。回头让马老三回炉重锻,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改成咱们的雁翎刀样式。”

“知道了!”山猫应了一声,又摸了摸身上甲胄的皮扣,“对了云疏姐,那批战马怎么分?这次咱们可是一口气多了三百多匹马,咱们那小马场都要挤爆了。”

“挑最好的两百匹充入骑兵队,剩下的分给垦殖队和运输队。”沈云疏头也不抬地说道,“另外,这次座山雕……不,现在叫‘北风哨’那边,也分五十匹过去。既然归顺了,就要给点甜头,让他们有点归属感。”

正说着,周砚大步走了过来。他今天的气色不错,右臂的固定带换成了一种更轻便的皮具,看起来不像之前那么臃肿。

“云疏,外面来了个人。”周砚的语气有些古怪,“说是边军的人,想见咱们当家的。”

“边军?”沈云疏直起腰,拍了拍手上的铁锈,“是韩罡的人吗?”

“不是。”周砚摇摇头,“这人自称是‘夜不收’的百户,叫赵铁柱。他说他是奉了‘上面’的命令,来……来谈生意的。”

“谈生意?”沈云疏笑了,“边军找咱们谈什么生意?走,去会会他。”

议事堂内,一个身材魁梧、满脸胡茬的汉子正大马金刀地坐着,手里端着一碗热茶,喝得滋滋作响。他身上那件鸳鸯战袄已经磨得发白,还补了好几个补丁,但那双眼睛却精光四射,透着股老兵油子的精明。

见到沈云疏进来,赵铁柱并没有起身,只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这位就是沈大当家吧?果然是女中豪杰,闻名不如见面啊。”

沈云疏也不在意他的无礼,径直走到主位坐下,淡淡道:“赵百户客气了。不知边军找我有何贵干?”

赵铁柱放下茶碗,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随手扔在桌上:“这是鞑靼人这次南下的先锋官,那个叫‘忽鲁’的千夫长的人头悬赏令。上面开价是一百两银子,外加两百石军粮。”

沈云疏看都没看那个纸包:“赵百户这是何意?忽鲁的人头,我们已经埋了。”

“我知道。”赵铁柱嘿嘿一笑,“我来就是想跟沈当家商量个事儿。这忽鲁的脑袋,你们拿着也就是个脑袋,没法去兵部领赏。毕竟你们现在的身份……咳咳,还是‘乡勇’嘛。但这脑袋要是给了我们边军,那就是实打实的军功。”

沈云疏瞬间明白了他的意图。这是来“买功”的。

“赵百户的意思是,让我们把忽鲁的脑袋给你们,让你们去领赏?”沈云疏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我们能得到什么?”

“痛快!”赵铁柱一拍大腿,“我就喜欢跟痛快人打交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这忽鲁的脑袋给了我们,那两百石军粮,我们一粒不要,全给你们。另外,我们还能再给你们匀出两百斤精铁。这买卖,划算吧?”

沈云疏心里盘算了一下。两百石军粮,加上紧缺的精铁,换一个已经死掉的鞑靼千夫长的虚名,确实划算。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栖雁坳和边军之间建立了一种微妙的“合作”关系。

“成交。”沈云疏当场拍板,“不过我有个条件。”

“沈当家请讲。”

“以后北边的情报,我们要共享。”沈云疏盯着赵铁柱的眼睛,“鞑靼人的动向,边军的调动,只要是这方圆百里的事,我都要知道。”

赵铁柱愣了一下,随即深深看了沈云疏一眼:“沈当家这胃口可不小啊。不过……行!只要你们能守住这骆驼岭,替我们挡住鞑靼人的侧翼,这情报,我给!”

送走赵铁柱后,沈云疏来到了伤兵营。

这次骆驼岭之战,虽然大胜,但伤亡也不小。特别是那些冲在最前面的“敢死队”,也就是原来的新生营俘虏,死伤了三十多人。

赵叶正忙得不可开交,小姑娘的额头上全是汗珠,但手里的动作依旧稳健。她正在给一个伤员缝合腹部的伤口,那是被弯刀划开的,肠子差点流出来。

“叶儿,怎么样?”沈云疏轻声问道。

“云疏姐!”赵叶看到她,眼神一亮,“还好,虽然伤得重,但只要这几天不发热,应该能挺过来。秦爷爷刚才又配了几副新药,说是专门针对刀伤感染的。”

沈云疏点了点头,走到那个伤员床前。这人正是那个当初带头闹事的张彪。此时他脸色苍白,但眼神却很清亮。

“沈当家……”张彪挣扎着想起来。

“躺好。”沈云疏按住他,“这次你立了大功。我都记着呢。等你伤好了,不用再回新生营了,直接进护卫队,给你个什长当。”

张彪的眼圈瞬间红了,嘴唇哆嗦着:“谢……谢沈当家!这条命,以后就是您的!”

安抚完伤员,沈云疏走出营房,深深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

这一战,不仅打退了鞑靼人,更重要的是,彻底收服了那些俘虏的心。从今天起,栖雁坳不再有“外人”,只有并肩作战的兄弟。

傍晚,栖雁坳的食堂里飘出了久违的肉香。

那是为了庆祝胜利,特意宰杀了几匹重伤无法救治的战马,炖了一大锅马肉汤。虽然马肉纤维粗糙,但在大火慢炖下,加上李家送来的香料,那味道简直能把人的馋虫勾出来。

大家围坐在一起,大口吃肉,大声谈笑。那种战后的放松和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沈云墨端着一碗汤,凑到林栖身边:“林栖哥,今天我在战场上看到那个鞑靼射雕手,他的箭术真厉害,能在马背上回头射箭。你说我什么时候能练成那样?”

林栖喝了一口汤,淡淡道:“那叫‘回马箭’,是鞑靼人的绝活。你想学?明天开始,每天在马背上倒着跑十圈,不掉下来我就教你。”

“十圈?”沈云墨苦着脸,“屁股不得颠成八瓣啊?”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就在这时,陈大木抱着一个木盒子跑了进来,一脸兴奋。

“云疏姑娘!成了!成了!”

“什么成了?”沈云疏放下筷子。

陈大木把盒子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打开。只见里面躺着一个形状古怪的木制机械,上面有齿轮,有摇柄,还有几个精致的梭子。

“这是……飞梭?”沈云疏眼睛一亮。

“对!按照您的图纸,我和李员外琢磨了三天,终于把这个‘飞梭织机’的关键部件做出来了!”陈大木激动得手都在抖,“这玩意儿装在织机上,只要一拉绳,梭子就能自己飞过去,不用人手递。织布的速度至少能快一倍!”

飞梭!这可是工业革命的标志性发明之一啊!

沈云疏心中狂喜。有了这个,栖雁坳的纺织效率将再次飞跃。产出的布匹不仅能满足自用,甚至可以大量向外倾销,换取更多的铁料和粮食。

“好!太好了!”沈云疏当即宣布,“陈大木,李员外,还有参与试制的工匠,每人奖励五十积分!明天就开始改装所有的织机!”

这顿晚饭,吃得格外香甜。

有人为了胜利而醉,有人为了新发明而狂,也有人为了那即将到来的和平日子而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