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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超硬核解读资治通鉴 > 第186章 汉纪二十九 王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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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 ,庚午年)

春天二月,大赦天下。

五威将帅七十二人回来奏报事情,汉朝被降为公爵的诸侯王全都上缴了玺印绶带,成为平民,没有违抗命令的。只有原广阳王刘嘉因为献上符命,鲁王刘闵因为献上神书,中山王刘成都因为上书称赞王莽的德行,都被封为列侯。

班固评论说:从前周朝分封了八百个诸侯国,其中同姓的有五十多个,之所以这样亲近亲属、任用贤能,关系到国家的兴衰,这就像是深深扎根、巩固根本,让国家坚不可摧。所以在周朝兴盛的时候,周公、召公共同辅佐治理,使得刑罚搁置不用;衰落的时候,有春秋五霸扶持其弱势,共同守护;天下人都称周天子为共主,即便是强大的诸侯也不敢颠覆它。历经八百多年,气数已尽、德行衰竭,周天子才降为平民,享尽天年。秦朝嘲笑夏、商、周三代,私自号称皇帝,却让子弟成为平民,对内没有骨肉至亲作为根基辅佐,对外没有尺寸土地的诸侯作为羽翼护卫;陈胜、吴广奋起挥动木棒起义,刘邦、项羽随后就推翻了秦朝。所以说,周朝享国超过了它应有的历数,秦朝却没有达到预期的国祚,这是由国家形势决定的。

汉朝兴起之初,鉴于秦朝因孤立无援而灭亡的教训,于是尊崇子弟,大封九个诸侯国。从雁门以东到辽阳,是燕国、代国;常山以南,太行山向左转弯,渡过黄河、济水,靠近大海的,是齐国、赵国;谷水、泗水一带,包括龟山、蒙山,是梁国、楚国;东边临近长江、太湖,接近会稽的,是荆国、吴国;北边以淮河为界,包括庐山、衡山,是淮南国;汉水以北,横亘九嶷山的,是长沙国。诸侯国边界相连,环绕着三面边疆,外部与匈奴、南越接壤。天子自己管辖三河、东郡、颍川、南阳,从江陵以西到巴、蜀,北边从云中到陇西,加上京师、内史,一共十五个郡;公主、列侯的封邑大多在这些郡中。而那些大的诸侯国,跨州连郡,城池几十座,宫室、百官的制度和京师一样,这真可谓是纠正偏差过了头。

即便如此,汉高祖忙于创业,日理万机,汉惠帝在位时间又短,吕后以女主身份代理国政,然而天下却安然无事,没有狂妄狡诈之徒带来的忧患,最终挫败吕氏的叛乱,成就汉文帝的帝业,这也要依赖于诸侯的力量。可是诸侯势力原本就强大,发展到后来愈发膨胀,小的诸侯荒淫无道、违反法律,大的诸侯心怀异志、横行叛逆,最终导致自身受害、国家灭亡。所以汉文帝分割齐国、赵国,汉景帝削减吴国、楚国的封地,汉武帝颁布推恩令,使得诸侯国自行分化。从那以后,齐国分为七个小国,赵国分为六个,梁国分为五个,淮南国分为三个。皇子刚被封立的,大的封国不过十多座城。长沙国、燕国、代国虽然还保留旧名,但都失去了南北边境的土地。汉景帝遭遇七国之乱后,抑制削弱诸侯,降低他们的官职。汉武帝时,因衡山王、淮南王谋反,制定了左官律,设立了附益法;诸侯只能享受封国的衣食税租,不能参与政事。到了汉哀帝、汉平帝时期,诸侯都是继承祖业的后代,与皇室亲属关系疏远,生长在深宅大院之中,不被士人和百姓尊崇,权势与富人家没什么区别。而汉朝皇帝在位时间短,连续三代没有继承人。因此,王莽看到汉朝内外势力都已衰微,上下都很薄弱,便无所顾忌,萌生了奸邪之心,凭借着太后的权力,假借伊尹、周公的名义,在朝堂上独断专行、作威作福,不离开朝堂就能掌控天下。阴谋得逞后,便登上皇帝的宝座,分别派遣五威将等官员,乘坐驿车奔走天下,颁布符命。汉朝的诸侯王纷纷叩头,献上玺印绶带,生怕落在后面;有的甚至称赞歌颂王莽的德行来求得他的欢心,这难道不悲哀吗!

国师公刘秀说:“周朝设有泉府这一官职,收购卖不出去的货物,提供百姓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易经》里所说的‘治理财物、端正言辞,禁止百姓为非作歹’。”王莽于是下诏说:“《周礼》中有赊贷的记载,《乐语》中有五均的说法,各种传记里也都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如今推行赊贷,设立五均,实施各种管制措施,是为了让百姓平等,抑制兼并。”于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城、成都设立五均司市、钱府官。司市通常在每个季节的第二个月,评定物价的上、中、下三等,作为市场的标准价格。百姓卖五谷、布帛、丝绵等物品卖不出去的,均官会考察核实情况,按照成本价收购;如果物品价格比标准价格高出一钱,就以标准价格卖给百姓;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就听任百姓自行交易。另外,百姓生活匮乏想要赊贷的,钱府会借给他们;每月一百钱收取利息三钱。又按照《周官》的规定向百姓征税,凡是有田不耕种的,视为不生产,要缴纳相当于三个劳动力的赋税;城郭中的住宅不种植树木、蔬菜的,视为不长草木,要缴纳相当于三个劳动力的布匹;百姓游手好闲没事做的,要缴纳一匹布;那些交不出布的,就要为官府服劳役,由官府提供衣食。凡是在山林、水泽中获取金、银、铅、锡、鸟、兽、鱼、鳖以及从事畜牧的,还有妇女养蚕、纺织、缝纫、修补,工匠、医生、巫师、占卜、祭祀以及其他有专门技艺的人,商贩、商人等,都要自行申报经营所得,向所在地的官府报告,扣除成本后,按利润的十分之一缴纳贡税;胆敢不自行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全部没收其经营所得,还要为官府服劳役一年。羲和鲁匡又上奏请求对酒类实行专卖,王莽听从了他的建议。同时禁止百姓携带弩和铠甲,违反的人会被流放到西海。

评论

始建国二年,王莽的统治在一系列“操作”下,让本就动荡的局势愈发复杂。从对汉朝诸侯王的处置来看,王莽轻而易举地就瓦解了汉朝遗留的诸侯势力,曾经高高在上的诸侯王为求自保,纷纷讨好王莽,尽显世态炎凉,也反映出汉朝宗室的衰落与无奈。班固对周、秦、汉三代诸侯国制度的论述,深刻揭示了不同制度下国家兴衰的缘由,也暗示了王莽篡汉并非偶然,而是汉朝自身制度弊端与衰落的结果。而王莽推行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如设立五均司市、钱府官,实行赊贷、五均、专卖等政策,看似想要调节经济、抑制兼并、造福百姓,实则在实际执行中困难重重。这些措施过于理想化,忽视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经济规律,不仅增加了百姓的负担,还可能因官员的执行不力或从中谋私,进一步扰乱经济秩序。禁止百姓携带弩铠,看似维护社会稳定,实则是对百姓权利的一种限制。王莽的这些举措,没有真正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和不满,为新朝的统治埋下了更多隐患,使其统治根基愈发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