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在我家陈了好多年,一直没舍得喝,正好今天大伙都来了,今晚咱可得不醉不归啊!”
梅福顺只是闻味道,就知道这酒的保存状况,他之前还担心长途搬家,路上这酒可能会撒漏。
“你别把自己灌醉了就成!”
郑为民也没拿他说的当回事,自己这个年纪还喝不过一个干巴老头?
“嘿嘿!”
梅福顺脸上难得露出了憨厚的表情。
又过了一会,那五家在外面干活的也都回来了,大伙按照喝酒与不喝酒的,分成了两大桌。夏芳原本还想往喝酒的那桌挤,怎料那桌人太多了,实在坐不下了,她只好自己端着酒杯去了邻桌。
还别说,梅福顺带来的这坛子酒味道还真不错,时间的沉甸甸早就让这坛酒褪去了烟火气,只剩下了绵柔和淡淡的粮食香味。
刚喝了一杯,郑为民就发现了不对劲,这梅福顺喝酒怎么一口一杯?要知道今天的用的茶杯可是二两半的,这四口下去就是一斤,这哪是在喝酒,这是在玩命吧!
刚开始大伙还劝他慢点喝,结果梅长生说他爹喝酒就这样,大伙只当他喜欢喝急酒,也就没在坚持。梅福顺倒也不劝酒,甭管别人怎么喝,他都是按照两口一茶碗的速度,跟大伙有说有笑的。
喝了两杯酒之后,郑为民实在忍不住了,这老爷子这会已经下去小三斤酒了,这个喝法还不得出人命,他们是来给三峡移民送关怀的,不是送临终关怀的!
于是,郑为民借着尿遁的借口,把夏芳叫到了一旁,想跟她问问梅福顺的酒量,省得待会出事。
“嫂子,老梅叔能喝多少?怎么一杯一杯不见停呢?”
梅长生这个喝酒的方式让他觉得心里没底,这会赵新几个一个劲的冲他使眼色,都怕喝出事来。
“我公公没事,他平时在家自己就能喝八九斤。”
夏芳倒也没觉得意外,正常人跟梅福顺第一次喝酒的时候,都是这个反应。
“八九斤?”
郑为民怀疑是不是听错了,这是正常人的酒量吗?在农村饮牲口也不敢这样喝呀!
“这还是没什么菜呢,如果按照今晚的菜量,我公公一个人就能喝十来斤酒,你赶紧回去吧,要不一会酒不够了。”
夏芳现在担心别人喝不够,要知道梅福顺在老家的时候,喝酒也就是炒个鸡蛋、拌个咸菜,现在满桌子大鱼大肉的,那还不敞开了喝!
“啊?你家以前是干啥的?”
郑为民这会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看着夏芳说话的语气,不像是撒谎,那这老爷子也忒能喝了吧!
“我们家开酒厂的,你们今天喝的就是我们家自己酿的酒。”
梅福顺在老家的时候,开了一个酿酒的家庭作坊,酿的就是这种五十多度的高度白酒,这也是他们家普通话比别家要标准的原因。
酒厂工人的酒量普遍较大,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他们在大体力劳动的时候,还喝了大量的酒。
在酒厂里喝酒比喝水要方便,为了省事,一些工人就用快餐杯盛上小半杯白酒,放到机器上温着,等到口渴的时候,就一口气给闷了。
由于快餐杯一般不盖盖,机器的热量也会导致酒精不断挥发,等到工人喝的时候,酒精度已经明显降低了,那感觉就跟一二十度的啤酒差不多。
再加上工人长时间的大体力劳动,酒精很快就会在他们体内代谢完毕,不仅不会伤害他们的身体,还会促进体内血液循环,提高身体活力,颇有一种皮鞭沾碘伏,边打边消毒的感觉。
长时间大量的饮酒,他们的酒量往往会涨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三四斤往上的酒量是常态。
见过一群在酒厂工作的女工,生孩子打麻药都没用!
“那受累问一句,大姐你们两口子的酒量?”
郑为民觉得既然梅福顺能喝八九斤,这两口子的酒量肯定也小不了。
“我对象不会喝酒,就能喝四五斤,我比我对象也强不到哪去,喝六斤就开始头晕。”
夏芳这个“就”字用的好,到出了夫妻俩没法陪长辈喝酒尽兴的无奈……
“啊?啊!”
郑为民傻眼了,感情在他们家喝四五斤酒,都不算会喝酒的,那自己刚刚突破一斤的量,算干啥的?给人家润喉都不配啊!
这还喝个鸡毛,咱不能拿自己的小命,换人家一个酒嗝吧!
在之后的酒场中,郑为民将偷奸耍滑、跑冒滴漏的本事,用到了极致,一杯酒最后到嘴里也不过一小口。
郑为民这次叫来陪酒的,都是多年的老伙计了,见他偷奸耍滑,就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纷纷跟他改变了喝酒的方式。
“郑主任,我想着跟你打听个事。”
梅福顺察觉到郑为民的异常,以为他喝到量了,不想喝了,就打算跟他谈点正事。
他喝酒从来不强迫别人喝多少,别人愿意喝多少都成,甚至不动杯也没事,他倒不是看不起人家的酒量,单纯是不把对方酒量放在眼里而已……
“啥事?”
郑为民正愁着怎么转移话题呢,这会包括赵新几个他从镇上请来陪酒的,都在谴责他喝酒不地道。
“你觉得我们家酿的酒怎么样?”
梅福顺对自己酿的酒很自信,他来的这一个月也没少喝新县这边的酒,他发现,新县号称全县产业之光的白酒厂,生产的竟然也不是纯粮食酒。
“挺好喝的。”
郑为民喝着他家酿的酒,突然有一种刚上班时喝酒的感觉,没现在的酒那么香,但是喝着特别舒服。
“你说我要是在这建个酒厂,有没有搞头?”
梅福顺酿了一辈子酒,现在到了新家之后,离开了自己热爱的酿酒事业,一时间还有些不适应,就盘算着在这边开个酒厂。
“酒厂?多大规模的?”
郑为民没明白他们所说的酒厂是什么规模,新县这会倒是有个酒厂,那规模能建两个住宅小区,明显不是梅福顺能够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