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逝。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天松在河岸边,无聊的用手拨弄着河水,今天已经是宁沐风去古牧族会谈的那一天了,河对面停着的车里,应该就是小宁王。
“好诗,几天静心等待下来,你怎么变得有诗意了。倒也是一种不错的消遣方式。”天魂听完天松念的诗,笑着说道。
“对哦,这些诗词歌赋都是大哥离世后才出现的,怎么样,很美吧。”天松笑着回道。
“嗯,很美的意境,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少年你这是想起自己的意中人了啊,怎么,是想你薇姐了。还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小汤圆菇凉。我记得你好像就是因为她,才机缘巧合下找到我的吧。”天魂陪天松聊着天。
“不知道,有时候心很乱。我很痛恨渣男,我自己也不想霍霍小姑娘,想专一,想重感情。
但是遇到那些眼睛大大的,眼神萌萌的,性格憨憨的,爱笑的,一笑起来跟花朵开了一样好看,圆脸的,旺夫相,瓜子脸,高冷的,有气质的,高雅的。
如果是对我爱答不理,我还可以远远地观望欣赏,但就怕她们稍微给我一点回应,或者跟我聊天。我去,我就乱了,不知所措,感觉春天到了,有种恋爱的感觉。”天松说起自己怎么与女孩子打交道的方式。
“嗯,我懂你。这世上好的姑娘太多了,有的是长的好看的,温文尔雅,端庄贤淑。有的活泼可爱,古灵精怪。有的是长的一般,但心灵和性格很好。也很美好。
就连那些哑巴新娘,暴龙,母老虎,也可以装一段时间的好女孩,让你产生错觉。但你不能见一个爱一个,这对你不好,对那些女孩子也不好。”天魂语重心长的说道。
“倒也不是每个都有感觉,有的是眼睛笑起来像月牙那种最没办法,再有就是一眼看过去,有种很独特的韵味,比如西域的那些异族风情。这俩种大概一万个人能遇到一个,让你有种长在你心口上了一样。
剩下的有的好看的,就只是有点好看,会穿搭,也不过是如此而已罢了。再往多了看,那些让你只想做朋友,甚至做兄弟,当爷们一样处的女子,就算了吧。”天松掰着手指头数自己喜欢的类型。
“万里挑一,那也很花心了,一洲之人的数量就上亿,一个星球更是多了。如果太容易动心,容易眼花缭乱,心迷意乱呐。我教你一招,当你心很乱,遇到错觉般的,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时候,那就学着出世吧。
跳出三界外,不在红尘五行中。既然见一个就稀罕一个,那就给自己一个不能爱的身份,用规则强制自己去不碰这些。断掉七情六欲。这样就谁都不会伤害了,也能少掉很多烦恼。”天魂像一个过来人一样,给出自己的看法。
“那不就是逃避吗?躺平是吧。低欲念群体。不消费,知足常乐。但你别说,这招好像应该挺有用的。可是逃避能解决问题吗?如果还没有发生什么,用你的方法也许挺好。但如果已经爱过,甚至日久生情了,你认为能逃得掉吗?”天松发问道。
“逃不掉,反而会越陷越深。所以尽量克制自己,别纠缠不清,弄到最后都不如个渣男,就连那个被我捏爆蛋的家伙,在江湖上名声都挺好。
他功夫厉害,虽然也是见一个喜欢一个,而且还能留有故事。很多与他交手过的姑娘,事后都对他念念不忘的。反倒是我这个童子功练了几千年的老光棍,被人数落的是个不负责任的人。”天魂又在自言自语。
“(ˉ▽ ̄~) 切~~,就你这样还教别人谈恋爱,你个千年单身老光棍。”天松翻了个白眼。
“你当我不想吗,我也冲动过。我也想被雨露滋润,甚至我多少次出任务,她就都站在那里,我都没办法。”天魂说道。
“什么?大哥,难道你是?”天松一脸震惊。
“想什么呢,是我年轻气盛不懂事。当初为了修行,不破童子身,去道门借学了一道术法。铜雀印,自那以后,我便成了有贼心贼胆,却不行的男人了。”天魂落寞说道。
“大哥,男人永远都不能说不行这俩字。我们要有向前的力量。”天松笑着说道。
“你偷着乐吧,我自毁躯体,你重生重塑,把那个铜雀儿印给炸没了。让你还能自娱自乐一阵,等我哪天心情不好,我趁着你睡觉,我再给你画上,有你哭的。不行,事不宜迟,我现在就给你封上。”天魂见到天松幸灾乐祸,就要施法。
“诶,大哥,你对自己狠就算了,让小薇守了几千年的活寡,你不可以对我这么残忍。而且这个身体是我的,咱俩共同持有,我为主体。你没有权利封印我。”天松听到天魂的话,急忙保护住自己的二弟。
“好吧,你说的有道理。我确实没有权利。”天魂简单的回复了一下,就没了声音。
“对了,大哥,你刚才说捏爆蛋的那个渣男,我怎么感觉咱俩挺像的,我也有这方面的倾向,我也很想把我的一个挚友,给他爆了。
因为他太能祸霍小姑娘了,简直让人无法忍受。要不你把这招教给我,我就不用捏爆他了,下次直接我就给他封上。”天松发现天魂久久不语,知道自己又把聊天给谈亖了,就继续找话茬。
“算了,封不住的。这个印,其实只是一个印而已。更重要的是心,封的不是那里,只是有个心理作用,确实有一定影响。但最终能封住自己的,只有自己的心神念,还是要主观的戒掉,说白了就是,自控,自律,自我把控能力要强。
对于那种级别的渣男,捏爆他的蛋,他都能找到各种上古秘方,民间秘法,用极其稀有的天地灵药给自己去复原。我感觉就算我把他那里剁了,他都能想法再接上或者再长好。
没用的,慢慢你就懂了,你根本干涉不了他们,做好自己吧,管好自己就够了。”天魂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对天松劝解道,可能日后他就知道了,他们在聊的是同一位故人。
“明天就要坐车离开了,真奇怪,这里应该就是那天穿越前的战场,可是周围我们也转了很多遍,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难道他们真的就在我离开后的那几天,才开始着手布置的吗?感觉想要覆灭一个牧族那种大族,应该需要很多人手,动用很多的东西吧。而且牧族的那些长老,守卫,都很厉害。”天松说着自己的疑惑。
“谁知道呢,你记忆里也没有这些,而你记忆外的地方,我们也都尽量排查到了。能做的都做了,只要我们足够谨小慎微,一定能让之前的结局变得好一点。也许就像你说的,接下来的几天,才是重头戏吧。”天魂回应道。
“大哥,假如你真的阻止了这一切,抓到了小宁王。你打算怎么处置他?直接就地正法吗?他能这么无法无天,朝中一定有很强的靠山。”天松问天魂对小宁王的想法。
“一个人贩子,杀人犯,视人命如草芥,还敢碰禁忌毒物,为皇命效力却不尽忠职守,鱼肉百姓的一个纨绔子弟。杀他我都嫌脏了我的手,年轻的时候可能会这么做,但对付这种家伙,我有无数种方式,让他赎罪。”天魂听到天松提起这件事,语气森寒,仿佛已经是在谈论一个尸体而已。
“大哥,怎么突然感觉你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刚才那一瞬间我仿佛从你身上看到了好多可怕画面。你之前究竟杀过多少人呐。”天松感觉一股寒意涌上心头,这种尸山血海里的感觉,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最恐怖的是,平时一点感觉不到,除非他提起这些。
“数不胜数,但都是无可饶恕之辈。以后你都会懂的,什么身不由己,己不由心,不得已而为之。都会遇到的。而且很多还都是那种给了机会,他不中用的家伙。而且还是给两次,甚至多次,直至让你失望透顶,不亖不行。”天魂淡然的说道。
“我去,大哥,你的城府有点深呐。我有点好奇上一世的记忆了,你多给我讲一讲呗。我能看到的那些记忆总是零零碎碎的。难道你有阿尔兹海默症?记不住东西。”天松好奇感一下子上来了。
“不是,你难道可以保证,从出生至今的每一天每一秒发生事情,你都可以记住吗?人只会选择性的,有意或者无意的记住一些事情。也许是开心的,也许是难过的,难忘的,刻骨铭心,或是痛彻心扉,遗憾的。值得留恋的。
所以你能看到的,是这些。而很多我记得住,但你看不到的,反而是对你的保护,看不到更好。不知道挺好的,因为有些东西我都要很长时间才能消化掉,麻木掉,想要遗忘,选择性失忆的部分,潜意识帮我隐藏的记忆。
你若是不提起,可能我都不会去想起的一些往事。这几千年看过的,经历过的,肯定比你认知外的多,可是我不能告诉你。
若是你以后也自己亲身经历了,那就是你应该有的命数,若是没有这种相同的经历,还是不要知道的好。自己去看吧,去亲身经历吧。”天魂又在模糊的说话了。
“好,我懂,天机可泄露是吧。但一定很精彩,如果以后我能知道你的故事,我就把这些记下来,然后写成一本书。就叫神官日记,不行,不好听。叫什么好呢?”天松无奈的撇了撇嘴。
“《仙剑侠医传》或者叫《仙侠道医录》也不错。”天魂笑着接话道。
“好!大哥,还是你会起名,我都想叫四大神官,或者四神只传记了。你这名,我喜欢。仙剑,奇侠,江湖,夜雨,美酒,剑仙,医术,除魔卫道,救死扶伤。简直太帅了,太棒了这个题材。”天松联想着,感觉这个书应该很会好看。
“你认为,我自己不会写吗?”天魂突然笑着问道。
“什么?!大哥,你还写过小说?”天松目瞪口呆。
“我说了,咱俩是一体同心的,想法性格也大差不差,你都能想到的是,我一个几千年的老家伙,会不去做,我的空闲时间,在维度上比你多很多。
人这一辈子啊,想做的事,能做的事,期望做的事,不多,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学医,写书,我就俩爱好。顶多再加个喝酒,没了。”天魂笑着解释道。
天松听到这些,瞬间像是霜打的茄子,蔫了。
“但你不用沮丧啊,你忘了我们所修行的易经之道吗?天道往复,周而复始。
如果我的那一世经历,可以写成一本书,自己看也好,给别人看也好。那为什么,你不把你的经历,你的人生,写下来呢?书写别人,借着他人的故事,去讲述是很好的一种题材。
可是你也可以自传呐,你的人生还很长,就像你好奇我的人生一样,我对你未来的路,所要经历的事情,一样是未知的,一样很期盼。
而且,如果很精彩的话,那也肯定会值得你去书写下来,不是吗。”天魂安慰道。天松豁然开朗,重新有了目标。
“嗯。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我自己书写!”天松重重的点头。
“大哥,我确实有一段,一直藏在内心深处的过往,最深情也最遗憾的事情,因为这是我的心魔,我无数次梦到她,梦到在班级里,明明都是会做的简单题目,就是无法下笔写下答案。每经历一次,就感觉她离我远离了一些。
她出现在梦里,她成了毕生的遗憾,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中人。虽然还有联系,却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是状元之女,一个是落榜的自学中医的作家,最后她成了女博士,成了重点工程院校的教授,越来越远。
而我唯一敢与她说的话,就是祝她生日快乐,不知道怎么接近她。好像没那么远,实际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追,都只会越来越远,她优秀的让我只能仰望。
最初的怦然心动,是那条柏油路,路旁有一排很高的柳树,每天早上都能看着她从这条路走过来。朝阳并不耀眼,但打在她身上,就是最美的光彩,这就是丁达尔效应吧。
她就像一个女神,明明我这路边一条,她可以无视我,但每次都与我聊天,我之所以每次在校门口早早的等着,就是为了跟她一起进学校,这是唯一的私心了吧。
都是走读生,人家是全校第一,天生的开挂之人,老天爷追着喂饭。高数天才啊,我数学题的鸡兔同笼都算的费劲,我就从后往前追,就是不服,都是走读的,我怎么赶不上人家。不蒸馒头,我也要争口气。应用题不行,几何脑子转的费劲,我就苦学代数,毕竟带进去就行了。
当时没想太多,毕竟全校百分之九十的人,那些在上早晚自习的卷王,都追不上她的步伐,有些人就是天生的聪明,后天努力确实可以勤能补拙,但天赋高再加上一点点的用功,那些勤能补拙的根本追不上。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才知道之前的每一天,有多么难得,可能今后再也没有机会弥补。是的,跟她同班的那两年,也没什么特别在意的,正是青春期的时候,多要命啊,她出现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关键我就念到初中,老师说的高中和大学里,好的男孩女孩更多,我根本没机会遇到,她就是最好的。我相信,无论她之后去了哪里,都是最好的那个,在哪里都耀眼,一直耀眼到成为博士后,助教以及导师。
那时候天天都能看到,座前座后的。甚至有一次夏天,校服本来就挺薄,我还不小心把水弄洒到她身上。真的是不小心,那学校的桌子,上过学的都知道,力气大一点,能晃倒了。而且初中的桌子上,书本并没有堆成山。
她那次好像真的生气了,对我说,大哥,这不是饮料吧?我一个劲的道歉,并表示只是前边饮水机的温热水。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天本来就下午困得迷咯噔的,水杯还放在桌子前边,那桌子一晃就乱颤,然后水杯就倒了,盖子还忘记拧严实点。巧合确实有些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但我清澈的眼神,还是得到了女神原谅。
她冲第一次特别开心的笑,是因为我突破自己,考英语考了个高分,一个英语五六十分的人,小学那时候不学英语,初一开始学,初一下学期直接干到一百四,差十分满分。英语老师,拿着我的卷子,全年级游行,都快成广告了,毕竟是她亲自教出来的突破性进步。
但对于她来说,几乎经常满分的选手来说,她都没被表扬过,这就是理所应当的表现吧。
那天英语老师拿着我的试卷,说我从当初的六十多,考到一百四十多,是个重大进步,必须表扬。我们班主任教数学的,来了一句,要是所有学科都能进步,那才叫厉害呢,不过他脸上也是掩饰不住的笑容。这种激励对班级是良性的。
那天她笑的很开心,回过头,兴高采烈的说,搬长你太牛了,我总满分都没有人夸过我。那不是嘲讽,我有一种来自兄弟的欣慰感,她好像把我当哥们。
因为她的眼里,每天都看在眼里,一个励志的走读生,每天背着沉沉的书包上下学,跟其他走读生一个手指能提起来的书包相比,我的书包是他们的几倍重。走读里大多数是混日子来的。
但我小学一直都是走读,喜欢把自己圈在屋里,在自己的领地里沉浸式写作业。门一关,门后贴着自己写的劝学字,学习不分心!努力追上她!
我爸妈到今天都没看到,因为他们不指导我学习,也很少打扰我,门后成了灯下黑。如果他们知道我为了一个女孩,天天自己苦学到后半夜,他们不知作何感想,一定会见一见这位女强人。
我算一个特例,她也算一个,但她是开挂的。我是苦练的。可能她家庭的氛围,那种世家之风,就不是我一个父母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只能靠自己去学的人能比的。
这一生,唯独从她身上我有这种遗憾,不是那句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而我是你生为天才女,我为市井小郎中。不能追上你分毫,愿你一生安康,若有难处,定舍弃全部,用毕生所学,护你周全,保你平安。
还没结束呢,接着聊,失去才懂得珍惜,要说怎么失去的,分班了。那时我学业生涯里记忆最深,伤得最深,最有感情的一个班级,那天突然就分了。
以至于,原来处了两年的同学,连张毕业照都没有,我连她的照片都没有,只能在梦里靠思念和梦见。后来微信加了之后,看到她现在的样子,还是那么美,跟梦里一样,没变。却也发现远到怎么也接近不了。
那时候叛逆期啊,我报复性的罢学,失去了学习意义,没有了冲劲,新班级的陌生同学,让我没有一点超越的想法,虽然有几位全校前十的选手,但比起之前的我们班,群星闪耀,差太多了。
我对不起最后一年中考前的班主任,对不起父母的供养。但也有好有坏,那时候母亲已经帕金森动不了了,书里委婉的写是失去双腿,帕金森就等于这个情况,但腿还在,不能走,我妈还要强,一直想不给我们添麻烦。
那时候父亲自己养家,就如书中所写,我是念不起高中的,以及大学,加起来七年的费用。我以为我爸天天拼的那么累,真供不起,我太天真了,后来我知道,但凡亲戚和他同事缺钱了,我爸比贷款公司都好借钱。好好好。
后来跟万德聊起当初九班的同学,有行长的儿子,有港里两条船远洋轮长的儿子,有就算不学无术,也能入编的男孩,全班就没一个善茬家庭。
数来数去,就我最穷,呆哥没毕业就开奥迪A6L了。最后我就想,我上学的时候,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呢,这群富二代官二代都这么低调。可能他们跟我一样,也不知道家里具体的财力情况吧。我爸当初找人,不知道花了多少,把我弄进这最好的学校里,与龙凤同堂,最后单纯的只有我。
一个全校前百的学生,用了两个学期,一点点掉到中后垫底。逃避很简单的,堕落更简单,即使不学,每天坐在那听八节课,你多少也能听进去点。
我最后的那个班主任也是数学老师,听她讲课就是一种享受,准确的说是讲几何数学题,她能带动你的思路,脑子去转,根本不会犯困。她能把你带进去再转出来,眼睛跟着她会发光的手走动,从迷宫一样的几何体里,找到出路,还是好几条,好几种解法。
我们老师绝对有厌蠢症,每次看着下边那几十双亖鱼眼睛,跟僵尸似的,面无表情,但我知道,他们都在认真听,就是脑回路跟不上她而已。
每次看到下边这样,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原谅我,我在最不擅长的领域,遇到了您。我们班主任的课,就是典型的一看一讲就明白,自己一动手就废,同样的题也是如此,稍微变一点都不行。
但老师一上黑板开始解体,那题跟自己投降了一样,贼简单。听着她的解题思路,推理,一点点剖析,最后豁然开朗的感觉,脑子很难生锈。如果有机会,一定再听一听开波老师的课。
我几何和应用不行,但逻辑思维和物理还好,这也是学中医需要用到的两个学问。
最后的一年,也还是总能见到她,毕竟同一个楼的,虽然班级不同见得少了,但一天能见到一次,也很开心。有那么几个月,她的脚受伤了,打着石膏上学,我担心的不得了,却什么做不了,她有别人搀扶。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都想冲上去背她。
再然后,她转学了,去实验重点,不过考试要在这边。我在最后鼓足勇气,要到了联系方式,没断联系就很好,其实要个联系方式没那么难,同学录就能写。但我只要了她一个人的,我很内向,我把要电话,演讲成了几百字的情书,弄得跟表白一样。她都看蒙了。
之后有过几次聚会,一次她穿的很凉快,一起吃过午饭,和同学们去海边,看夕阳。我们这能看到火烧云和日落西山。
还有一次是我都工作了,她们还在上大学,放假回来一起唱歌,大包房,我没想到她还喜欢cosplay,不是萝莉装,没有甜妹。绝对是女汉子,她扮成了一个越前龙马,还带个棒球帽,挽着我的胳膊,吓了我一跳。
她第二次对我笑,还说有人替她算过,这一生会有七个爱她的情人。然后就拉着我去唱歌,一点也不像她以前的学霸形象,能玩那么嗨,倒是我有些内向不好意思,真性情的女子啊。
虽然联系一直到今天都还有,却越来越不知道聊些什么,想每天都跟她聊天,可是终究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话题都找不到了。我心里以为不在意了,可梦骗不了人。总是能梦到,只剩下敢梦里见她。
后来遇到的那个女孩子,七分长得像她,性格也差不多,也优秀的让人敬而远之,但这次是当兄弟处的,真成哥们了。她也不喜欢男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当朋友还有的聊。
也试着再去喜欢一个对我好的女孩,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这个选择题。最终现实给了最结实的一巴掌,还算合适,都能照顾对方的感受,只是我不能让她过苦日子,她可以遇到更好的,还有个开宝马的老哥在追诗羽。
其实到最后才发现,时间长了确实可以增加好感,感情可以慢慢培养,但终究比不上最初的那次怦然心动,谁都无法超过初恋,顶替不了,填满满的了。
之后每次遇到想处对象的女孩子,总会与洛言做比较。我就告诉自己,我是一个道士,我要斩断情丝,像她也好,有她的影子也好,都不敢想了。欺骗自己的心。
也许等到她结婚嫁人就好了。真的有用,心思断了,心亖了,居然不痛,也没哭,因为我给自己洗脑洗麻木了,早就让心凉透了,这样就能以假乱真,只剩下救亖扶伤的道医一条路。如果不找点事转移注意力,可能早就是行尸走肉了吧。
最后送给有道缘之人,炼精化气,固存元气的一段真言。
你当那是极乐。可分明是,阎罗殿里吊命的饮鸩止渴之酒,每次泄露元阳,顶门灵光便裂开三分,丹田真火便暗淡七寸。等泥丸宫摊开成烂泥潭,纵使你是太乙金仙降世,也捞不起你这具空壳。
且看铜镜里这张面皮,眼泛桃花,却印堂发青,皮肉松垮。要当被欲火焚身,烧成飞灰的昌鬼,还是做斩断孽债的斩心刀客?莫要等到三魂七魄散做柳絮,才知道色字头上一把刀。爱一个人是灵魂上的契合,不是身体被掏空。
我的故事比起大哥的过往,如何?算了,我还问你做什么,我直接去看仙剑侠医传不就完事了吗,那本书就是你上一世的经历。”天松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怎么劝你,出去喝几杯吧。别找了,那本书如果能流传下来的话,也是一本几千年前的古籍了。指不定早就消失在朝代更替,历史的洪流中了。
其次,你掏出手机,直接搜索。是不是认为这个还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古籍,会出现在网文电子书里?别折腾了,就算有,也可能只是同名的小说而已。算了。”天魂没想到,这小子的情关这么难过,看着他在那不停的翻手机,无奈的说道。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没准就能找到呢。诶,网文虽然没有,但论坛有,这里有个叫李三爷的博主,发了很多这个书的内容。
但他这都是图片呐,还真是古籍。拍的不太清楚吗,这都是什么字体,我靠,是小篆吗?甲骨文,象形文字?”天松看着手机搜索出来的文字,惊奇的说道。
天魂却在体内世界,透过天松的眼睛,看着那些熟悉的文字,心头涌上一股暖意,那个家伙,看来平时没少翻这本书。
依稀还有泪痕,在某些书页上,诶?不会是他的口水吧?但是我的书里也没有什么开车的段子啊,写的很正经啊。对,肯定是泪水。回忆往事,情难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