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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玄幻魔法 > 狩猎恶魔指南 > 第374章 我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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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德米拉走进小巷的时候,风正从巷子深处灌出来,卷着面包房飘来的甜腻气味和鱼贩子没冲干净的腥水味。

她裹紧头巾,左手插在口袋里,那只义手在布料遮盖下安静地垂着。

亚瑟找来的这只手确实好用,关节灵活得像是从某个贵族家的机械管家身上拆下来的,虽然外表朴素得过分,连点像样的雕花都没有。

她活动了一下指节,听见轻微的咔嗒声,心里忽然涌上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亚瑟那家伙现在不知道在哪个耗子洞里蹲着呢,每天往教廷的辖区里钻,冒着危险寻找情报周旋。

而她呢,往南跑了一千多里地,被砍掉一只胳膊,险些沦为奴隶和贵族玩物,居然是为了来佩城看她妈。

“就看一眼,”她低声对自己说,声音闷在头巾里,“说两句话,问声好,我扭头就走,回去帮亚瑟。”

她刚把这话在心里过了第二遍,整个人就被撞得往旁边趔趄了一步。

撞她的是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样子,戴着一顶洗得发白的鸭舌帽,帽檐底下露出几缕黑头发。那孩子跑得急,一头扎进她腰侧,自己反倒弹出去两步远,一屁股坐在地上。

身后传来一串骂骂咧咧的声音,三四个半大少年追过来,领头的那个手里攥着根木棍,嘴里不干不净地嚷嚷:“小杂种偷东西!把面包交出来!”

柳德米拉低头看了看那孩子,他怀里确实护着半块黑面包,手指头攥得发白,膝盖磕破了皮,正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她叹了口气,侧身往巷子中间一站。

“几个大孩子追着小的打,挺有出息。”

她声音不大,但巷子里回声好,那几个人脚步一顿。领头的少年打量她一眼,看她是个女的,还裹着头巾,大概觉得好欺负,棍子往前一指:“少管闲事!他偷我们东西!”

柳德米拉没动,左手从口袋里抽出来的时候顺便把袖口往上捋了捋,金属关节在午后阳光底下晃了一道冷光。

她什么都没说,就那么看着。几个少年互相瞅了一眼,骂了两句场面话,转身跑了。

小男孩这时候才敢抬头看她。阳光从巷子两头灌进来,打在他脸上,柳德米拉这才注意到他那头黑头发不太纯,发丝边缘泛着一层暗红,在光里像铁锈的颜色。

她心想这发色可真少见,不过还是没我的红发漂亮。

这念头冒出来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自己头发好不好看。

“谢谢姐姐。”小男孩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把面包往怀里又塞了塞,“我叫莱恩。”

“嗯,赶紧回家吧。”

“莱恩!莱恩!”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巷口的人群里挤进来。柳德米拉整个人忽然僵住了。

那声音像是从她记忆的深水里冒出来的气泡,隔了十几年,啪地炸在水面上。

她慢慢回过头,脖子像生了锈的轴承,每转一度都嘎吱作响。

一个女人从人堆里挤过来,头发在阳光底下亮得扎眼。柳德米拉盯着那头红发,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地上。那红色太熟悉了,比她自己的还要深一些,带着点年头久了的铜器那种暗沉。

她记得这个颜色,记得它垂在枕头上的样子,记得它扫过自己脸颊的触感,记得它最后消失在村口那条土路尽头。

女人跑过来,先弯腰看了看莱恩,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确认没伤着,才直起身朝柳德米拉露出一个感激的笑:“真是太谢谢您了,这孩子老惹事,要不是您……”柳德米拉没说话。

她在看这个女人——眼角的细纹,嘴角那颗小痣的位置,还有说话时下意识偏头的习惯。

没错,全都对得上。可是她刚才喊的是“莱恩”,她弯腰时先看的是那个孩子,她道谢时用的是“您”。

“没事。”柳德米拉听见自己说,声音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干巴巴的,“不用谢。”

她想说点别的。

想说妈是我,我是柳德米拉,我和你十多年没见了,我翻了三座山过了两条河被教廷追得满世界跑还被砍了一只手。

可这些话全堵在喉咙口,因为她看见那孩子拽了拽女人的衣角,仰头说:“妈妈,我饿了。”

妈妈。

柳德米拉低头看了看莱恩。七八岁,暗红色短发,眉眼之间那点轮廓——她忽然明白了,明白得清清楚楚。

十一年,足够一个女人重新活一遍。新的丈夫,新的孩子,新的城。

她脑子里那个画面突然就碎了:她原本想着见到妈妈的时候,两个人会抱在一起哭,妈妈会摸她的脸说瘦了,她会把头埋在妈妈肩膀上闻那股旧旧的皂角味,然后她把这些年的事一件一件讲给她听。

现在她看着眼前这个红发女人,对方正低头帮莱恩拍膝盖上的土,嘴里念叨着“怎么又跟人打架”,语气里全是心疼。

柳德米拉忽然觉得很累,累得连气都不想叹了。

“以后请您好好照顾这孩子,”她说,声音很轻,“他挺可爱的。”

说完她转身就走。巷子不长,她数着自己的步子,一、二、三。

走出巷口的时候她听见身后莱恩的声音:“妈妈我们回家吧。”

女人应了一声,声音里带着笑,柳德米拉没敢回头。

她在街上走。沛城的街道比南边那些小地方宽敞,两边种着梧桐,叶子落了一半,踩上去咔嚓咔嚓的。

她走了一条街又一条街,路过一个卖糖炒栗子的摊子,又路过一个修鞋匠的棚子。她想,可能我妈没认出我吧。

她走的时候我才六岁,现在都十七了,还断了只手。走了两步她又想,不对,哪有当妈的认不出自己女儿的。

她又走了一段,脚底下的梧桐叶子越来越厚了,天色也开始暗下来。

她想,那就是认出来了。认出来了,但是不想叫住我。

也是,人家现在有丈夫有儿子,日子过得好好的,我这一身通缉令,还断着条胳膊…

柳德米拉就在这样的状态中走啊走走啊走,等到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而她的眼前是一家酒馆。

她拖着步子走进酒馆,来到前台,沉默了一会,对着调酒师说道。

“给我来一杯最烈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