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市集上,一个身形冷清的女子,拖着一架木车,费劲地从华佗医馆离开。
她的脸蒙着紫纱,没人辨认得出样貌。但因其气质素来倾城,过路行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她受不惯注目,头垂得更低了。
木车上的男子依旧昏迷不醒。
三天。
五天。
半个月。
几乎找遍了举城的医师,只是留下“寒毒入体”的诊断,没人写下药方,说要如何驱逐寒毒。
“唉。”
怒气冲天的常百草撞到木车,心下觉得倒霉不已,嘟囔道,“土不及,厥阴风木。燥热!燥热!”
紫衣女子回头盯着他身上的药箱,微微张了张口。
常百草瞥见木车上的病患,皱了皱眉,“我说,这小相公可是中了寒毒?”
“正是。”
常百草不由分说,为木车上的人把脉,“寒毒攻心,再不治,可就晚了。”
孟姜当即失去分寸,“按医师所说,应当如何?”
“快快,抬他去我医馆。”
常百草已经顾自拉着木车,却听见华佗医馆的管事在后头喊着,“常百草,你不是说要来还草药?还要拖欠多久?”
“没办法啊!我赶着救人呢!”
一溜烟走了。
※
安逸王又在府中大发雷霆,信鸽上的消息绝非让人如意。
“废物!废物!他们既然找不到崔子汇的尸首,那留着有何用!”
诸位奴才皆面面相觑,慌忙地拾捡起地上的酒杯,哪里敢多说半句。
谋士柳壬申刚从外头回来,披着月光,对着屋内的形势大为蹙眉。
他不是不知道,里头的奴才都等着他救命,然则时日一长,这个修为颇长的谋士就生起厌恶的心,对安逸王的小不忍跟鼠目寸光尤为失望。
他的步履尤为缓慢,“如今形势不算糟糕,王爷何必如此迁怒众人?”
“军师来得正好!快快为本王出谋划策,好让本王大仇得报、慷慨淋漓。”
柳壬申将手边的酒一饮而尽,“既然找不到临渊王的,让他们去寻孟姜公主罢!圣上爱女,众所周知,他将会因此事欢喜。”
“好主意。还能抢神捕司的风头。”
崔子溢当即唤来小厮,将新的飞鸽送了出去,直到关外楼兰。
※
夜色入半,神农医馆内,萧竣泡在药浴池中,依旧沉睡不醒。
常百草对紫衣女子劝说道,“你就留下来,直到我医好小相公为止。”
崔孟姜咬了咬唇,望着那个药浴的背影,“医师,我的药金所剩不多。”
“你就留下来,神农医馆多年是我一人照料,刚好打个下手,不妨碍的。”
一声“多谢”尚未说出,却见得常百草露出一股难以动摇的偏执,“还有就是,我一定要医好小相公为止!”
区区寒毒,我鬼医常百草都医不了,以后这老脸往哪搁!
“有人在吗?”
钱多多因上次大战伤了肺腑,当夜无故吐血,惊得他的侍从青风、徐来连忙背他来医馆求治。
“把人放下,把人放下!”
常百草丢开手里捡择的药材,为钱多多把脉,“你重伤多久了?”
“约莫三天,前日以为好了,但爷总说他胸口不畅,但依旧力大无穷,我们也不以为意,谁料二更不到,他就不停地呕血……”
“糊涂!糊涂呀!”
常百草的眉头皱成三条,“你们这些跑江湖的人,真以为自己的身子是铁打的啊!真能死撑,真能死扛。”
冷汗直流的钱多多脸当即变得狰狞,狠狠抓紧常百草的手,“爱治不治,一句准信罢!”
“你自己那么厉害,还要别人来?”
常百草撇了撇嘴,小老儿脾气可坏着呢。却见二个年轻人的佩剑亮起光芒,便咽了咽口水,低下头去写药方。
“子姜,按着药方熬两贴药。”
崔孟姜着急从里屋出来,“喔好!”
“你怎么把衣裙换了?”
先前的紫衣罗衫早已换成布衣,崔孟姜却因此自在许多,“卖了给市集的衣行,足有十金。”
“左手边的是忘世草,右手边是治伤的良药,皆是五碗水熬成三碗,小儿,你可不要记错了。”
“医师,忘世草是干嘛的?”
常百草抿嘴偷笑,十足的老来俏,“喔,煎给华佗医馆的掌舵吃的。”
“此乃何意?”
“他是我师兄,可够让人烦透他的,天天催我要还药材,多骗他吃这几副忘世草,也好多给我留点时日,医好你家相公呀!”
崔孟姜觉得甚为无稽之谈,“喝了忘世草,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那是自然!忘却三世,日日如新,这是楼兰少有的草药,我那师兄怕蛇,所以采不到,忽悠他道是补身子的良方,四更天时华佗医馆的童子会来拿。记得,不要说漏嘴喔!”
“嘿嘿!好勒!”
崔孟姜爽朗笑着进药厨,脑子却不大灵光,“咦?左手边是忘世草,右手边是治伤药。还是左手边是治伤药,右手边是忘世草啊?”
※
“医师!”
崔孟姜熬完药出来,却见得常百草早趴在桌上睡了去,手指头还停留在一页自着的《百味经》。
“姑娘,药煲好了么?”
清风径直从她手里取过药碗,无视眼前人的迟疑。崔孟姜眼皮耷拉,自己也说不准,半推半就,说道,“是罢!”
“来,由我来试药。”
徐来为人最有担当,直接喝了三口,半刻,并无异样,才放心的将药汤朝半睡半醒的钱多多嘴里灌了进去。
最终剩了三口,清风便道,“不好浪费它,师兄,你前几日也负伤不少,也喝上几口罢!”
徐来点头,喝药的时候瞥向了药浴池的人,问道,“小姑娘,那里头躺着泡澡的人是谁啊?”
“是…医馆的病人,也是我家相公。”
清风贪玩,问曰,“我说,那人怎么一动不动,好似死了一样。”
徐来赶紧捂住他的嘴,吩咐道,“不许胡说。姑娘,对不住啊,我这师弟不会说话。”
“不打紧。”
崔孟姜叹了口气,接过镖局中人的诊金,这两路人马就此别过。
收拾完医馆的药材,崔孟姜重新为药浴池换上滚烫的药汤,按常百草先前的吩咐,拿着木刷擦着昏睡人的背。
“将军,你本可以不答应我的。”
她轻轻叹了口气,有些难过,有些委屈,“我不介意沦为布衣,心甘情愿这样过一辈子。但将军前程似锦,不该为我牺牲,兴许,我是犯错了。”
萧竣身中寒毒,是离开七星谷时只身破机关,不幸被过道的冰柱击中心魄的原因。当时也是为了护她万安,这点无论怎么说,都令人遗憾。
四下寂静,无人应答,只听得见常百草打盹的声音。她对着窗外的月色,看得模糊了眼。
※
侠客行客栈。
萧端跟几个侍从直到鸡鸣时分才回来,他们自顾在楼兰城内玩乐,一入客栈,便见得满桌的同行人皆瞪着他们。
萧端嘿嘿笑道,“阿姊,你怎么多了条紫衣罗裙,怪好看的。”
紫竹箫点了他的笑穴,呵斥未停,“这帮侍从,为了搜寻薛灵安的消息,已经几夜不休息了,比得你?”
萧端大犯牢骚,转而被侍卫程骞一把揪走了。
“哎呀,大老爷们,干嘛呢?”
程骞十分困倦,打了个哈欠,“爷,再不拉着你点,看看三娘生不生气。你自在这儿发脾气,小的进去睡会儿。”
萧端甚为烦闷,拨倒了酒樽,无视自己的举动冒犯了另外一桌凶神恶煞的人,一股脑地抱怨道,“真以为自己有多大本事,还真把自己当根葱!”
“你小子,又有多大本事啊?”
那桌人马当即拍案而起,手里头的刀剑铛铛作响,以为萧端是在辱骂他们。萧端奈何如今不在京都,想起身后的人不多,气场不由得褪去大半。
萧靖听闻声息转过头去,打量得他们服饰皆为外族,戏谑一笑,让其他侍从不要帮忙,“看那呆子长不长见识!”
此时那边已经打起来了。
萧端翻身到酒桌,外族人却作势掀桌,吓得润慈只得一个跟斗悬空落地。
写着“萧”的将军令牌铛铛落地。
为首的外族人见状,用脚一蹬,令牌随时落入手中,他神色见异,遂率众首下俯首行礼,“不知是南朝萧中军,失礼失礼。”
萧端尚为少将,不是中军,萧竣才是。想那令牌上的金鳞纹有所分别,恰恰为外族人所不识,才会如此冲突。
“你们……”
“吾等是突厥使者,听闻萧将军同公主行至古阳关,特来相迎。”
他们一行转而彬彬有礼,萧端却呆滞于地,不知如何应答。那卷金字和亲书,刺得他眼睛生疼。
“原是突厥使者,失敬失敬。”
萧端闻言便打圆场,嘿嘿一笑,“早闻突厥民风淳朴,如今能见使者大礼,真是荣幸。”
他们几人深知此事不能拆穿,圣上将之视为朝廷的尊严,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这帮外族人面前失去架势。那么,孟姜公主失陷的事实,绝不能透露半句。
“那这位,想必就是南朝的孟姜公主了。在此恭贺王妃千秋荣华!”
突厥使者纷纷行礼,萧靖因此吃了一惊,定在原地不动,“呵——何以见得?”
“公主身着的,不正是我突厥一百零八名绣娘,为翁主所制的紫衣罗裙么!”
原是这身衣裳!
萧靖早有耳闻。
这里面绣了一百零八朵紫荆花的模样,层层细纱,经由一年巧绣才出来的紫衣罗裙,世间仅此一件,是突厥皇室命人特制,作为孟姜公主的嫁衣。
谁能料到辗转,在市集随手买下的一套衣裙,却能缔结这等误会!
故而,世人切忌,不要扯谎。你的戏码兴许能骗过众人,因缘际会却赢不过上苍。
在客栈的另一头,有一行来自京都的剑客,吃着酒菜,对他们两帮人尤为注意。
※
月色透过窗纱,笼罩了整个厢房。
玄字第一号房内,萧靖身着紫衣罗裙,满脸愁容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怎么会这样呢?”
镜中人苦恼的抱着脑袋,“孟姜公主的嫁衣,沦落到了市井,恰逢我去市集,买来了穿上,偏偏你冲撞了那帮外族人,他们竟还是突厥使者。如今,他们误以为我为公主真身,这可如何是好?”
萧靖颇为难过,在弟弟面前不自禁放声哭泣,“我真的好怕!”
萧端低下了头,默然无言,他也只是个孩子。
“你留在这儿,好好睡上一觉。”
记住今夜,尽管做一个史诗般的长梦,这样自在、无需谈论生死的时刻,此后不复再来。
此夜之后,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随时要丢掉性命的。
※
十五月圆,楼兰鹤唳未曾平息。
黄字一号房的剑客绝非等闲,那只从京都远道而来的信鸽,带来新的指示,使得他们对其他三房虎视眈眈。
两个黑影钻进来玄字一号房,熄灭了烛火,掩住床上人的口鼻。萧靖在睡梦中哭音不止,挣扎不过,只能暂时晕眩过去。
朱雀巷口,狗吠声起。
“你们是什么人?”
钱多多在昏沉中一觉醒来,早已忘却姓名,对清风、徐来全然不识。
两个年轻人皆摇摇头,面面相觑,“我们只记得是来楼兰寻人的。”
钱多多问,“那我呢?”
清风晃悠脑袋,头疼不已,“我记得我跟着师弟一起来的。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我们的师傅。”
“对,师傅。”
钱多多也糊涂得很,“那我们为什么睡在过巷?难道我们没有家么?”
“江湖中人,是不会有家的。”
三人正苦恼,巷道里却闯进来黑衣客,他们掳走萧靖,恰恰跑进这死胡同里。
钱多多见状不妙,手指哆嗦,护住手里的行囊,“有贼!”
“看你往哪里跑!”
清风、徐来的功夫素来不差,跟黑衣客交锋,简直轻而易举,失去记忆的他们都对彼此的身手赞叹不已。
“师兄,厉害呀!”
“你也不差,彼此彼此。”
两个黑衣客只得扔下厚重的麻布袋,慌忙逃命,全然不知恰恰掉了一封要命的信。
钱多多此时打开麻布袋一看,“咦!里头有个人!”
萧靖依旧昏睡,对此事浑然不觉。
三人同样见乏,打着哈欠,“睡吧!明天再去问问别人,我们到底是谁。”
临睡前,钱多多还相当可惜地说了一句,“多好的姑娘啊,差点被采花贼所害,幸好有我们出手相助。”
※
东方既白,万物在新一番轮回中已有了新的变数,为众人所猝不及防。
巷道处,钱多多在拂晓时分醒来。
他擦着自己手里头的青云剑,面色凝重,仿若天地为一混沌,自己也不知来路和归途。
一张纸条就在麻布袋旁边,上面写着:日正当中,将人带到听夜亭茶棚处,定有赏银。
“醒醒!醒醒!”
两个年轻人在他的拍打中被唤醒,“怎么了呀?”
“已经天亮了,快启程去听夜亭。”
徐来睡眼惺忪,“我们为何要去那里?”
“傻子。”眼前的钱多多混乱记忆,以为自己是黑衣客,“我们之所以来这,就是为了把这个人交给上头去换赏银。”
清风、徐来因此振奋不少,“喔!原来我们是绑匪。”
“走!我们启程!”
这三个误食忘世草的人,似乎重新发现了新的方向。
听夜亭处,早有安逸王派来的七色剑客在此等候。他们吃了几碗酒,烦躁不已。
为首的红衣剑客啧啧一声,“老四,你派去的绑匪管不管用,怎么现在还没来?”
穿绿衣的剑客摆摆手,“管用罢!放心放心,他们三兄弟在楼兰是响当当的第一绑匪,只要他们出马没有挟持不了的人。”
“那怎么现在还没来!”
其余两个小辈见状不妙,便说,“大哥别动怒,我们两个到外头探探。”
※
钱多多三人就晃晃悠悠地步入竹林。
蓝衣少年跟紫衣少年面面相觑,“是他们了罢!”
又看了看那个麻布袋,上前跟那三人打着招呼,“人就在里面?”
清风一路背着这个麻布袋,好不容易可以卸下,松了口气,“正是正是。”
两个小辈朝亭内喊道,“大哥,他们到了。”
为首的剑客比划了个手势,两个小辈便将赏银搁在钱多多手里,“诺,算你们办事得利。不愧是楼兰的第一绑匪,名不虚传。”
“嘿嘿,过奖过奖。”
于是蓝衣、紫衣两个少年便将麻布袋里的萧靖扛到听夜亭交差。
钱多多看来心情愉快,对清风、徐来说道,“看你们穿的破烂,咱们到市集上买新衣。”
两人同样欣喜,“好哇!”
※
萧靖在一片混沌中如梦初醒。
眼前的七色剑客纷纷跪地,“吾等拜见翁主。”
你们是谁?这是什么地方?
萧靖记得昨夜的事情,她在玄女房中安睡,却有盗贼进屋,掩住她的口鼻,以至于她晕眩,不能呼吸。
“我们兄弟七人,是安逸王派来护送孟姜公主回京的。”
萧靖心下一寒。
一则,她不是什么公主,身下的这身紫衣罗裙过分惹人误会。
二则,安逸王!他何时那么重视起自己胞妹的性命。况且,萧靖早有怀疑,临渊王的失踪跟他脱不了干系。
于是冷笑道,“护送和亲的人是萧中军,你们擅作主张?岂不可笑?”
为首一人恭敬说道,“公主有所不知,安逸王关怀您的安危,宁肯冒着破坏两国邦交的危险,也要换取公主的平安。”
“好一个安逸王!”
萧靖已然明白大半,安逸王跟临渊王的恩怨始终未曾终止。
这样一来,他想一箭双雕。
一是想在圣上面前博取好感,二是在朝廷众人面前,将临渊王一军,崔子汇办不到的事情,他能做到。
※
赶了半路,茶棚停歇。
萧靖心想不好惹怒这帮人,只说,“该歇一会了,既然是我那兄长让你们来找的,理所应当知道,本公主身娇肉贵,经不起太多折腾,能慢点就慢点罢!”
七色剑客颇为戏谑地看了她一眼。
萧靖捧碗喝茶,打量着是否有逃脱的希望,薛灵安的身影却模糊出现在眼前。
……
“逍遥郎,停一停,我受不住了。”
马汉自楼兰疗伤以来,一直体力不支,此刻在荒野中行了半路,难免口干舌燥。
薛灵安指着前头的茶棚道,“那儿有个茶棚,歇息三刻,咱们再走。”
入了茶棚,薛灵安便将手里的水囊给了跑堂,“棚主,两壶清茶。另外,往里头装满水。”
“好勒!客官这儿坐。”
不知为何,那个紫衣姑娘尤为惹人注目,马汉回头多望了她几眼,还觉得难以置信,急忙拍了薛灵安的肩头,“逍遥郎,你看!”
萧靖朝两人摇头,眼神交错之下,彼此心知肚明。跟着萧靖的这七人,绝非善类。
绿衣剑客素来脾气火爆,朝着薛灵安挤眉弄眼,“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
马汉看不过眼,一手拔出狼牙棒,“出来行走江湖,用不用那么剽悍!”
其余六人听罢皆摔酒杯,“我们哥几个脾气不好,看不过眼,就打上一架。”
两边已经交起手来,打翻茶席不说,棚内的清茶亦撒了一地,棚主在旁连连喊停。
转眼之际,薛灵安已经将人制服,那七个家伙鼻青眼肿,哀叹着有眼不识泰山。随后马汉为萧靖松了绑,他们才恍然自己失了差事。
薛灵安来回踱步,啧啧叹道,“七色剑客,是安逸王派你们来的?”
七人却只顾着朝萧靖求饶,“公主开恩,不要怪罪。我家王爷是一片好心。”
“你们无需向我讨饶,我也绝非什么公主。”
萧靖对他们欲哭无泪的面目毫不动容,只道,“我乃怀远将军嫡女,萧中军的胞妹,如今我兄长失陷多日,定跟安逸王脱不了干系,待我回京,定要将此事禀告圣上,以正视听!”
马汉哼道,“你们几个,就等着小命不保吧。”
薛灵安询问起前因后果,萧靖捧着茶碗喝了几口,苦恼极了,“一言难尽!如今,突厥使者就等着孟姜公主启程,可惜我们还是找不到我三哥跟孟姜的下落,也不知是生是死。只怕此事迟早被突厥人知道。”
薛灵安默默沾了茶水,在桌上画了几个圈,络绎分明,“偷袭和亲队伍的人、侵犯临渊王队伍的人、意图偷袭孟姜公主的人。这三帮人马,都是安逸王派来的么?”
跪地的七人皆倔强地转过头去,“我们还是晓得为主忠心的好处。”
萧靖邪笑道,“你们几个无需故作姿态。安逸王的奴才跟他一样好吃懒做,给你们百金如何?”
“求之不得啦!”
七人立马恭顺回道,“安逸王无非要让三皇子出事,我们受命皆从临渊王离京初始,之前和亲队伍一事,理所应当与他无关吧?”
萧靖睥睨一眼,“无关又怎会让你们带孟姜公主回去交差呢?”
“那是当今圣上思女心切,安逸王为求圣欢,就请意暗访追查公主下落。”
绿衣剑客嘿嘿一笑,“想也知道,我家王爷就这个脑筋,想不出更多的花样了。”
马汉当下定论,咬牙霍霍,“那就是山贼不知死活,要来阻拦朝廷的好事!看我届时……”
那七人闻言一笑,“马副使不必说风是雨,盛气直驱,那草莽六寨,早在火海中尸骨无存了。”
已经荡然无存了?
“当然,我们过楼兰半月,就听得折剑锋已成枯山,幸好我们没听那糊涂蛋的话,在草莽六寨浪费时日,去找临渊王的下落。”
萧靖打趣道,“若是安逸王知道门下剑客这般看他,不知道该哭还是笑呢!”
薛灵安已经明朗大半,吩咐说,“马汉,你先把这七色剑客带回京都,交回将军府发落。”
“我父亲素来慈悲……”
萧靖觉得到时候这七人只会被她父亲放过,故而不同意薛灵安的主张。
马汉却说,“此事关系他的儿女,将军不会手下留情。”
薛灵安点头道,“事不宜迟,要紧是我们要找突厥人说清楚,以免耽误两国邦交,届时,牵连者一概无命,你我也无可奈何。”
马汉一时摸不着头脑,“那公主呢?”
萧靖痛定思痛地闭着眼,“只能当她故去了!如同我三哥一样!”
※
楼兰之外的突厥,是个神奇的国度。
它的祖先世代游牧,崇尚自由。又因突厥得幸天地丰收,奉火神为国度四神之首。突厥王室有个习俗,即每逢有孩子降世,必定要请大祭司批命,看看谁才是当之无愧的太阳之子——未来阿史那的部落统领、突厥可汗。
突厥王子其号昆仑。
早在十八年前,大祭司便断言:昆仑王子生来好命,是为太阳之子。
而这个昆仑王子大婚在即,却在楼兰赌坊流连多日。
“再来一把,一百金全押大!”
眼见他不停加注,身边的老侍臣不停劝慰,“我说……王子啊,我们就这么呆在这里,传到王后耳里,定会告状。”
“你懂什么?”
昆仑王子欢呼雀跃,只因他又赢了一把,却转手将全部赌金押向了“豹子”一边,老侍臣惊得直流汗,“哎!来得快去得也快,王子怎么就不知见好就收的道理呢!”
“那是汉人才有的中庸之道,不符合我狼族应有的风范。”昆仑王子生来俊美,完全掩盖了他熊熊的野心,“于我而言,博弈是一生的乐趣。”
侍臣静默不语,待到有人来回报消息,他才俯耳说道,“王子,当真要……”
“没错。”
阿史那·昆仑邪魅一笑,“什么南齐公主,我根本就不稀罕,当然要去之而后快,好找个借口向南齐发兵啊!”
“大使君已经去办了。”
宦官几不可察地叹息,却见到骰盅上果然是清一色的蓝豹子。
太可怕了!狼族的赌徒!
※
赌坊外,钱多多三人面面相觑,哀叹一声,“哎呀!这就一铺清袋了。”
清风挠头骚耳,“都怪你,一次押大,这次好了,五十金全赔进去了。”
“我怎么知道会输。”
徐来无辜道,“怎么办呢,现在就连新衣也买不了。”
钱多多猛拍他们两个的头,“别忘了,我们是劫匪嘛,买不了就去抢咯!”
清风指向一处,“你们看站在巷口的是谁?”
“刚才那个蓝眼人?”
徐来恍然,“对!我记得那外族小子赢了大把钱,每次我们押大,他就故意押小。都是他赢。”
钱多多摸摸手里的青云剑,“这就对了,那就他了。”
昆仑王子初次摒退随从,自己独自在街上行走,就头遭遇到了这三个家伙。他偏偏不会武功,根本无力招架。
三人的偷袭果然成功,将昆仑王子在巷子深处拳打脚踢,拿了他身上的财物便跑了。
※
昆仑王子开始昏睡,在朦胧的梦境里,似乎有人背他离开,又似乎有人喂自己喝汤。总而言之,如同襁褓里的呵护一般,无微不至。
他在梦里得到了心满意足的笑容,那份喜悦,几乎胜过王室众人齐贺他将成部落统领时的心情。
“你醒啦?”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娇小玲珑的脸。阿史那·昆仑难免讶异,“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答话的是一个老人家,他一面顾着研磨草药,一面打趣道,“这小闺女心肠太好,在柳巷口发现了你,就背你回来医病。小兄弟,你可不知道,她身子板那般纤瘦,背你这么一个庞大身躯,几乎要被压垮了。”
“神医总爱打趣我。”
孟姜跟百草神医相处日久,早已结下情谊,二人相契,是忘年之交。
昆仑王子心想:此番有人偷袭,保不定是王室外戚要除掉我的缘故。如此一来,更要好好地保护自己。
“你们是谁?我是谁?”
孟姜不由得担忧,“神医,你快来给他看看。”
“来了来了。”
常百草疑惑地握住他的脉搏,“不会是失忆了?丫头,你煲药又拿错了?”
上次已经弄错一回,幸亏没惹下多大祸,如今,忘世草要是再被误食,那眼前的人,真会被无心之失给害了。
孟姜也说不定,故而一惊,静伫在地,“神医,可能真是我……”
阿史那·昆仑神情呆滞。
“唉唉!”
常百草望着他,叹了两声,依旧老神在在道,“那怎么办啊?”
孟姜心中愧疚难以言表,只说,“小公子,这些时日就暂且住下来罢!”
阿史那·昆仑全程观察二人,故作呆傻地点头。
※
“这个泡在药池里的人是谁啊?”
昆仑熟悉了药馆的一切,也开始打杂生涯,每日酉时听神医吩咐,要把药包投进药池中,再每隔三个时辰换过一遍药汤,保得池内蒸气朦胧,才算大功告成。
百草神医预备好了要外出,吩咐昆仑道,“你且记住,这个昏迷不醒的小相公身上的寒毒,得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的药浴才可化解,故而得加倍小心。”
昆仑依旧唯唯诺诺地点头。
孟姜为百草神医递上药箱,“老头,你真要外出采药啊?”
“不然你这小相公总是不好,我老人家看着也心痛啊。唉,医者不能医,等同于毁了自己的半边招牌,我真是后悔当初接了这个病人。”
说罢便收拾包袱,朝北边的千窟山出发。
昆仑问闷闷不乐的孟姜,“他是什么人,为何会中百年难得一见的寒毒呢?”
“他是我的心上人。”
孟姜故作调笑,“为了不让我跟着,故意把自己撞到冰柱上了。”
※
楼兰难得遇到一个雨天。
这里的百姓雨下欢呼,乘兴歌舞,不亦乐乎,孟姜一出医馆,便被路上行人吸引住。
人世间原来有这等畅意活法,半点不输给皇族权贵煮酒弄花。
孟姜不由得在雨中随着众人起舞,那等随性是她想要留住的。
雨天漫舞的这一幕,在昆仑王子心中,激起了初次的悸动,跟在草原上与突厥第一美人交换信物的感觉不同。
那时年少,卡塔问他:谁会为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付诸一切?
如今昆仑王子已经知道如何应答:一眼执念,真的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