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驶离小法赫德的庄园时,阿卜杜勒正低头刷着手机里的伦敦景点攻略,丝毫没注意侯震悄悄揣进西装内袋的银质吊坠。
他要是瞥见那枚哑光的隼形挂坠,保管会惊得从真皮座椅上弹起来 —— 在中东,土豪们的配饰从来都是金砖镶钻,银子?
那是骆驼商人才会碰的东西。可小法赫德这枚银坠不同,石油王国的高层都知道,它是用当年救过王子性命的那只阿拉伯隼的尾羽熔铸而成,背面还刻着一行极小的阿拉伯文:“真主的指引”。这玩意儿在王室内部的分量,比十斤黄金还重。
侯震指尖摩挲着吊坠的纹路,只当是份普通的伴手礼,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这位中东王子视作 “重注”。
轿车平稳地行驶在伦敦的街道上,阿卜杜勒突然把手机往他面前一递:“你看,伦敦眼今天人少,咱们去转一圈?总不能天天待在庄园里,跟那些老爵士聊猎鹰吧?”
车窗外,红色双层巴士慢悠悠地驶过,街头艺人在特拉法加广场吹着风笛,鸽子落在纳尔逊纪念柱下啄食面包屑。阿卜杜勒指着窗外的大本钟:“你听,它快敲响了!这钟都有一百多年了,比我爷爷岁数还大。”
侯震望着那些穿风衣的行人,突然觉得这街头比城堡里自在多了:“行啊,不过得先回庄园跟伯爵说一声。”
“说什么说,” 阿卜杜勒拍了拍司机的座椅靠背,“掉头,先去伦敦眼!伯爵要是问起,就说我把你拐去体验‘平民乐趣’了。”
他从包里掏出副墨镜戴上,学着伦敦人的样子耸了耸肩,“再说了,你不觉得那些贵族的宴会,还不如街头的炸鱼薯条有意思?”
轿车在路口转弯时,侯震瞥见街角的冰淇淋车,想起乐园里总爱偷冰淇淋的小刺猬,忍不住笑了。
他摸了摸内袋里的银坠,突然觉得这场旅行越来越有意思 —— 既有城堡里的珠光宝气,也有街头的烟火气,就像那枚吊坠,明明是银子做的,却比黄金更让人记挂。
“对了,” 阿卜杜勒突然想起什么,“刚才我哥跟你说啥了?神神秘秘的,还单独聊那么久。”
侯震望着窗外掠过的红色邮筒,随口道:“没什么,就聊了聊他养的猎隼。”
阿卜杜勒撇撇嘴,显然不信,却也没再追问。轿车朝着伦敦眼的方向驶去,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在两人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斑。
侯震不知道,小法赫德此刻正在庄园的露台上,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对身后的保镖轻声道:“盯紧点,别让这位‘真主的使者’在伦敦受委屈。”
而此刻的侯震,满脑子想的都是伦敦眼的高度能不能看见泰晤士河的游船,压根没琢磨那枚银坠背后藏着的深意。有些缘分,就像这伦敦的天气,看似随意,实则早已在云层里藏好了轨迹。
大本钟的钟摆刚划过十二点,浑厚的钟声在泰晤士河畔荡开涟漪。侯震跟着阿卜杜勒走进钟楼入口,石墙上的青苔还带着晨露的湿意,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操着不同语言交谈,相机快门声此起彼伏。
“你看这砖石,都有两百年历史了。” 阿卜杜勒用手指戳了戳墙角的刻痕,“比我家油田的钻井平台老多了。”
话音刚落,侯震突然觉得后腰被人撞了一下,力道不重,却带着股刻意的试探。他下意识回头,撞他的是个金发女人,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嘴唇涂着亮得刺眼的红唇膏,正低头往人群里钻。
“抱歉。” 侯震习惯性地想道歉,手腕却被阿卜杜勒一把攥住。
“别动。” 阿卜杜勒的声音压得很低,眼神像鹰隼似的锁着那个女人的背影,“看她的手。”
侯震这才发现,那女人的右手揣在风衣口袋里,指尖正往外漏出一截银色的链子。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四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突然从游客里窜出来,动作快得像猎豹,瞬间就把女人围在了中间。
“放开我!你们干什么!” 女人尖叫着挣扎,高跟鞋在石板地上崴了一下,墨镜掉在地上,露出双惊慌失措的蓝眼睛。
“干什么?” 领头的保镖冷笑一声,大手像铁钳似的扭住她的胳膊,“偷东西偷到法赫德王子的客人头上,你胆子不小。”
“我没有!你们弄错了!” 女人拼命扭动,手腕却被反剪到背后,疼得她眼泪都冒了出来,“啊 —— 疼!放手!”
另一个保镖没跟她废话,直接探手进她风衣内袋,掏出条银链来。链子末端的徽章在阳光下闪着哑光,正是小法赫德送给侯震的那枚隼形吊坠,背面的阿拉伯文刻痕清晰可见。
“这是……” 阿卜杜勒瞳孔骤缩,突然拨开人群冲上前,脚上的拖鞋在急跑中飞出去一只,他也顾不上捡,光着脚就踩到女人胸前,力道大得让她闷哼一声,“说!这东西怎么来的?是不是闯了我哥的庄园?”
女人被踩得喘不过气,脸涨成了紫红色,却还嘴硬:“什么庄园…… 我不知道…… 这是我捡的……”
“捡的?” 领头的保镖蹲下身,一把揪住她的头发,迫使她抬头看着阿卜杜勒,“知道这徽章是谁的吗?小法赫德王子的私人物品,全伦敦能靠近他书房的人不超过五个,你捡一个我看看?”
女人的眼神瞬间慌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阿卜杜勒越发生气,脚下又加了点劲:“我哥的东西你也敢碰?说!是不是有人指使你?”
“没有…… 没人指使……” 女人终于撑不住了,带着哭腔求饶,“我就是…… 就是在王子庄园外的垃圾桶旁捡到的…… 想换点钱……”
侯震这才反应过来 —— 刚才在轿车里掏吊坠时没拿稳,大概是掉在了下车的地方。他赶紧拉住阿卜杜勒:“算了,东西找回来就行,别在这儿闹大了。”
阿卜杜勒这才松开脚,却还是恶狠狠地瞪着女人:“滚!再让我在伦敦看见你,直接丢进泰晤士河喂鱼!”
女人连滚带爬地跑了,高跟鞋掉了一只也没敢回头。保镖捡起地上的拖鞋递给阿卜杜勒,他胡乱套上,指着吊坠对侯震说:“你可真行,我哥的信物都能弄丢。这玩意儿在中东,比国王的印章还金贵。”
侯震捏着失而复得的吊坠,手心竟出了层薄汗。刚才那女人的惊慌不是装的,可她说在垃圾桶旁捡到的,倒像是真的 —— 难道是自己不小心掉的?
大本钟的钟声再次响起,惊飞了檐下的鸽子。阿卜杜勒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想了,估计是你揣兜里没放好。走,去伦敦眼,再丢东西,我可不管你了。”
侯震望着女人消失的方向,突然觉得这伦敦的阳光,好像也没那么暖了。那枚银吊坠在掌心沉甸甸的,不仅是份礼物,更像是个沉甸甸的钩子,不知不觉间,已经把他和那个遥远的石油王国,缠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