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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高明远的“法庭预审”:当庭翻供

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庄严肃穆的国徽高悬于审判席上方,深褐色的木质桌椅泛着冷峻的光泽。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除了一部分被允许旁听的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更多的是受害人家属、被龙兴集团欺压过的企业主、烂尾楼业主代表,以及密切关注此案的市民代表。他们的目光,或愤怒、或悲戚、或期待,都聚焦在被告席上那个即将出庭的人身上。

上午九时整,审判长敲响法槌:“现在开庭!带被告人高明远到庭!”

所有人的视线转向法庭右侧的入口。两名法警押着一个人缓步走进。那人身着看守所的蓝色马甲,头发被剃得很短,露出了清晰的头皮和鬓角的白发。他步履沉稳,甚至带着某种刻意的从容,尽管手上戴着手铐,腰微微佝偻,但头颅依然习惯性地略微昂起,眼神扫过旁听席时,短暂地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混杂着倨傲与漠然的神情。这正是曾经在江城叱咤风云、被誉为“慈善企业家”“市人大代表”的龙兴集团董事长,如今被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洗钱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十八项罪名提起公诉的高明远。

他在被告席站定,机械地按照法警示意坐下。法警解开了他一只手的手铐,将其固定在座椅扶手上。

“被告人高明远,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审判长的声音洪亮而平稳,在安静的法庭里回荡。

旁听席上一阵轻微的骚动,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

高明远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审判长,又看了看坐在公诉人席位上、神情严肃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及两名资深检察官,最后,他的目光似乎若有若无地扫过坐在旁听席前排、穿着便装但身姿挺拔的陈阳和林岚。他的嘴角,极其细微地抽搐了一下。

然后,他用一种清晰、缓慢,甚至带着几分“委屈”和“不解”的语气开口了:“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对起诉书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和罪名,有重大异议。我要澄清,我高明远,是一个合法的商人,一个热心公益的企业家。龙兴集团的所有业务,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正规审批开展的。至于起诉书里提到的那些……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杀人、伤害、非法持枪等等,要么是子虚乌有,要么是被歪曲夸大,要么……就是有人栽赃陷害,或者是我手下某些人背着我干的违法勾当,我完全不知情,也从未指使过。”

此言一出,法庭内一片哗然!旁听席上受害人家属中已经有人忍不住低声咒骂起来,记者们则飞快地记录着。陈阳和林岚对视一眼,眼神凝重但并无太多意外——高明远当庭翻供,虽在预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这是困兽犹斗,也是他最后的博弈。

审判长再次敲击法槌:“肃静!被告人,你要对自己的陈述负责。公诉人,请就被告人的异议发表意见。”

公诉人席上,副检察长秦明站起身,他五十多岁,面容方正,目光锐利。“审判长,被告人高明远当庭推翻之前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所做的多次有罪供述,其辩解苍白无力,与全案证据严重不符。公诉人提醒法庭注意,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在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对组织架构、主要犯罪事实、行贿官员等关键情节,均有详细、稳定的供述,且其供述与同案犯王建军、张志强、李四海(另案处理)等人的供述,以及大量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电子证据、审计报告等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其现在突然翻供,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系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进行的无理狡辩,请法庭不予采信。”

高明远立刻反驳,声音提高了一些,带着表演性质的激动:“秦检察长!我之前的那些供述,是在什么情况下做的?是长时间、高强度、不让我休息的审讯压力下做的!是办案人员诱导、威胁我,说不按他们说的交代,我的家人就会受牵连的情况下做的!那些话,不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承认龙兴集团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可能在管理上存在一些疏漏,个别员工行为失范,但我本人绝对没有组织、领导什么黑社会,更没有指使杀人放火!那些都是李四海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为了讨好我,私下里干的,我完全不知情!还有那些所谓的行贿,很多是正常的商业往来、人情馈赠,或者是我手下人为了办事方便送的,我本人没有直接授意,更不知道具体送了多少钱、给了什么东西!”

他顿了顿,似乎是在酝酿情绪,目光投向旁听席,特别是那些媒体区域:“我在江城投资兴业二十多年,为江城贡献了多少税收?解决了几万人的就业?我捐建了多少学校、敬老院、希望小学?这些,难道都一笔勾销了吗?就因为我得罪了某些人,或者因为现在要‘扫黑除恶’,就要把我这样一个对江城有贡献的企业家,硬生生打成黑社会头子吗?我不服!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法庭会查明真相!”

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充满了“冤屈”感和对自己“贡献”的强调,甚至隐隐将矛头指向了“运动式执法”和可能的“政治迫害”。一些不明就里的旁听者,或许会因此产生一丝疑惑。记者席上更是闪光灯频闪,记录着这戏剧性的一幕。

秦明检察官冷笑一声,并不为所动:“被告人高明远,你所谓的‘贡献’,与你所犯下的罪行,是两码事,功不抵过,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至于你声称遭到刑讯逼供、诱供,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但在此之前,公诉人需要向你出示几组证据,请你向法庭解释一下。”

秦明示意助理检察官操作电脑,法庭正面的电子显示屏亮起。

第一组证据,是一系列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和合同文件。“被告人,请你解释一下,从2015年到2020年,你通过你实际控制的境外离岸公司‘星辰国际’,以及国内的空壳公司‘江城宏达咨询’等,向王建军、张志强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账户,共计转账超过八千万元人民币,这些资金是什么性质?对应的‘服务’或‘商品’在哪里?”

高明远眼神闪烁:“这些……这些有的是正常的投资分红,有的是业务咨询费用。王建军、张志强他们,确实在龙兴集团的一些项目上提供过一些政策咨询和人脉帮助,我们支付合理的报酬,这有什么问题吗?至于具体的服务合同,可能时间久了,有些细节我记不清了,需要查一下公司的档案。”

“记不清了?”秦明提高了音量,“那为什么在每次大额转账前后,你都会与王建军、张志强有加密通话或会面?为什么这些转账金额,与龙兴集团获取特定地块、项目审批通过的时间点高度吻合?为什么收款方账户最终都流向了王建军、张志强亲属或情妇名下?这是正常的商业咨询费吗?这分明就是权钱交易,是行贿!”

“这只是你们的推测!”高明远梗着脖子,“商业合作,当然需要沟通!时间点巧合,也不能证明就是行贿!”

秦明不再纠缠这个问题,切换了下一组证据。这是一些视频和照片,包括李四海等人暴力催收、打砸店铺、恐吓证人,以及龙兴集团仓库内查获的枪支、管制刀具、雷管等物的现场照片和扣押清单。画面触目惊心。

“被告人,这些人,李四海、‘刀疤刘’、‘大壮’……都是你龙兴集团‘安保部’的员工,或者与你龙兴集团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社会人员’。这些暴力行为,多数是针对与你龙兴集团有竞争关系或债务纠纷的企业和个人。这些枪支弹药,是从你公司控制的仓库里搜出来的。你作为公司最高负责人,对这些长期、大规模的暴力行为和非法持有枪支,真的‘完全不知情’吗?你的‘安保部’,到底是负责安保,还是你豢养的打手团伙?”

高明远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但他仍然强自镇定:“安保部招聘人员,我一般只过问负责人。具体下面的人做了什么,我确实不可能事事清楚。李四海这个人,能力是有,但有时候做事可能比较冲动,方法欠妥。我之前也批评过他。至于那些枪支……我从来不知道公司里有这些东西!肯定是有人私自藏匿的!也许是李四海,也许是其他想陷害我的人放的!审判长,我要求对仓库的管理人员、对李四海进行严查,还我清白!”

他的辩解开始出现明显的漏洞和推卸责任。旁听席上传来阵阵嘘声。

秦明步步紧逼:“不知情?那为什么在2018年‘江城物流市场暴力垄断案’发生后,你亲自打电话给当时的市公安局局长张志强,要求他‘把事情压下去,该赔偿的赔偿,别闹大’?这段通话录音,需要当庭播放吗?”

高明远脸色一变,哑口无言。那段录音是苏媚秘密录下的,已经成为铁证。

秦明乘胜追击,展示了第三组核心证据——关于指使杀害林岚丈夫周毅(化名)的指控。他出示了肇事司机归案后的供述、指认高明远是幕后指使的笔录;出示了高明远与王建军在该案发生前后的异常通讯记录(部分由苏媚提供);出示了林岚丈夫生前举报龙兴集团违规的材料,以及高明远在内部会议上提到“那个不识相的记者(实为检察官,林岚丈夫是检察官)要处理一下”的证人证言(来自当时在场、现已转为污点证人的某龙兴集团中层)。

“被告人高明远!五年前,检察官周毅因为调查龙兴集团违规问题,触及了你的利益,你便与王建军合谋,制造了一场‘意外车祸’,残忍地剥夺了他的生命,让他的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这件事,你还能推到李四海头上,还能说不知情吗?!”秦明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愤怒。

林岚在旁听席上,身体微微颤抖,双手紧紧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掐入掌心。陈阳无声地拍了拍她的手臂,递过去一个坚定的眼神。

高明远的面色终于变得惨白,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喃喃道:“没有……我没有……车祸是意外……司机乱说的……那些证人在诬陷我……”

他的辩解已经变得苍白无力,逻辑混乱。翻供的策略,在公诉人精心准备、层层递进的证据面前,显得漏洞百出,如同阳光下破碎的肥皂泡。

审判长适时介入:“被告人高明远,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还有什么辩解?”

高明远喘着粗气,眼神中闪过一丝绝望的疯狂,他突然抬起头,大声道:“审判长!我要举报!我要立功!我举报督导组组长陈阳!他滥用职权,刑讯逼供,伪造证据!他和我有私仇,他就是为了整垮我,好给他的政绩添彩!还有那个林岚,她丈夫的死跟我没关系,她是为了报仇,故意陷害我!他们才是违法乱纪的人!”

这突如其来的反咬一口,如同在法庭投下了一颗炸弹!旁听席彻底炸开了锅,惊呼声、议论声响成一片。记者们几乎要站起来拍摄。法警连忙维持秩序。

陈阳面沉如水,眼神锐利如刀,直视着高明远,没有丝毫波动。林岚则是冷笑一声,眼中满是鄙夷。

审判长重重敲打法槌:“肃静!被告人高明远,你提出的所谓举报,与本案审理无关。如果你有确凿证据证明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但在本庭上,你必须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解!你的翻供理由,以及刚刚对公诉人证据的辩解,本庭已经记录在案。合议庭将在休庭后进行评议。现在,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阶段,尽管高明远聘请的来自北京的“大律师”竭力从程序瑕疵、证据关联性、部分事实存疑等角度进行辩护,试图为高明远做罪轻甚至无罪的辩护,但在公诉人逻辑严密、证据扎实的公诉意见面前,显得颇为吃力。尤其是高明远本人漏洞百出的翻供和荒唐的“举报”,严重削弱了辩护效果。

最后陈述阶段,高明远似乎也意识到大势已去,但他仍然不肯放弃最后表演的机会。他换上了一副“悲情”面孔,用沙哑的声音说:“审判长,我老了……我在江城一辈子,风风雨雨,起起落落。我有过错,我管理企业不善,我用人失察,我对自己要求不严,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我承认。但是,说我是黑社会头子,说我杀人……这太重了。我愿意为我管理上的失职、为我手下人的不法行为承担领导责任,愿意退还所有有争议的财产,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只求法庭能看在我多年经营、解决就业、热心公益的份上,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

他的话语中,避重就轻,混淆是非,试图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有瑕疵的企业家”而非“黑恶势力首犯”,其认罪悔罪的态度,显然缺乏诚意。

审判长听完双方最后陈述,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休庭期间,法庭外议论纷纷。陈阳和林岚被几位记者围住,询问对高明远当庭翻供和反咬一口的看法。

陈阳神情严肃,话语掷地有声:“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我们督导组和所有办案单位,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辩护,但事实胜于雄辩,证据不容抹杀。我们坚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还受害者以公道,还江城以朗朗乾坤。”

林岚则更显冷峻:“我丈夫的冤屈,江城百姓遭受的苦难,不是几句狡辩和诬陷就能抹去的。我相信,在确凿的证据和正义的法律面前,一切罪恶都将无所遁形。”

一个多小时后,法庭重新开庭。

审判长起立,庄严宣判:“……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明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行贿罪等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高明远当庭翻供,但其辩解理由与在案证据矛盾,且不能合理解释翻供原因,不予采信。其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但不影响对高明远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被告人高明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指使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犯罪行为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且毫无悔罪表现……”

审判长顿了顿,法庭内寂静得能听到呼吸声。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被告人高明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砰!”法槌落下,声音清脆而决绝。

高明远身体猛地一晃,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刚才的从容、激动、悲情全部化为一片死灰。他瞪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这个结果,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法警上前,将他带离法庭。在转身的瞬间,他那双曾经充满算计和威严的眼睛里,最后闪过的是彻底的绝望和涣散。

旁听席上,短暂的寂静后,爆发出压抑已久的哭泣声、叫好声和如释重负的叹息声。受害人家属相拥而泣。林岚仰起头,紧闭双眼,两行清泪终于滑落脸颊,五年来的压抑、悲痛、坚守与抗争,在这一刻似乎得到了部分释放。陈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眼神中充满了对法律威严的敬意,以及对未来扫黑除恶工作更深的思考。

高明远的当庭翻供,如同一场拙劣的闹剧,最终在铁证如山和正义审判面前彻底破产。这充分表明,面对确凿的证据链条和日益完善的司法程序,黑恶势力头目企图通过翻供、诬陷、搅浑水等方式逃避惩罚的图谋,是注定要失败的。但这也给所有办案人员提了个醒:与狡猾、顽固的犯罪分子斗争,必须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每一个环节都要扎实、规范,让罪恶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江城扫黑除恶风暴中,最重量级的第一反派,终于迎来了法律庄严的审判。但这并非终点,对刘建国等其他“保护伞”的深挖彻查,对黑恶财产的追缴,对受损社会关系的修复,依然在路上。风暴,仍在继续涤荡着江城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