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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道法汇通 > 第37章 道德略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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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四章原文:

> 视之不见,名曰夷;

> 听之不闻,名曰希;

> 搏之不得,名曰微。

>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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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如探手捕风,老子引领我们触摸那超越感官的终极真实——道非幻象,却无迹可寻;似在眼前,又渺无踪影。

“视之不见名曰夷”,开篇刺破视觉藩篱。道非肉眼可见之物,其形“夷”(平坦无痕)。如盲者问日:纵有千般描绘,终不及光热亲临。世人执着色相,道却隐于万象褶皱深处。

“听之不闻名曰希”,再破听觉迷障。道非耳膜可捕之声,其音“希”(稀微近无)。若聋者辨雷:纵有天地震动,不染其静默本然。万籁俱寂处,自有大音激荡。

“搏之不得名曰微”,终破触觉妄想。道非手足可触之体,其质“微”(精微无质)。如握沙于掌:愈是紧攥,愈见流泻。道如风过指隙——感其动,不见其形。

此三者(夷、希、微)如雾中花,“不可致诘”,终“混而为一”。老子并非否定感官,而是揭示感官的天然疆界:目遇道则盲,耳纳道则聋,手触道则空。道在感官的悬崖之外,唯有混融直觉可近其真容。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如暗室明烛。道非日月悬天而明(皦),非深渊沉潜而暗(昧)。它无上无下,无明无暗——如同烛芯之火:焰尖不耀于外,焰根不隐于内,通体澄明自在。

“绳绳兮不可名”,此喻惊绝。“绳绳”如见麻缕绵延不绝,喻道之连续无端。它贯古今而不断,通有无而不显,如暗河潜行地脉——可感其流,不可命其名。

“复归于无物”,非道化为空,而是消解一切具象定义。如雪落热汤:看似归于虚无,实则化入更浩瀚的存在。道正是这般“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它超越形貌,却在枯荣中显影;它拒绝定义,却在生灭里留痕。此境谓“惚恍”:似雾中看山,似梦里观花,分明有物,谛视无痕。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如捕风捉影。道无始点可迎,无终点可随——如同环舞之蛇:追其首则尾至,逐其尾则首临。它不在时间链条上,而是承载时间的永恒之幕。

至此,老子抛出济世圭臬:“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此句如宝珠出匣:

- 古之道:非陈旧教条,乃永恒常在之法则

- 御今之有:统御当下纷繁万象

真意在于:古始之道如暗河,今有万象如浪花。执河床之稳固,自可导万流归海。非是复古,而是把握那超越时间的“道纪”(法则纲纪)。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终现点睛之笔。知晓万物本源(古始)者,便握住了道的纲绳(道纪)。此绳:

- 非竹帛所载之史

- 非口耳相传之训

- 乃是观天地消息而得的宇宙心律

世人如舟行雾海:

- 求道于经典,如按图索骥

- 问道于先知,如借烛观日

- 唯“执古之道”者,以虚空为舟,以惚恍为帆

> 无首可迎,故不惑于歧路

> 无后可随,故不泥于陈迹

黄帝垂裳而治,非效法先王衣冠,乃得天地经纬(道纪);大禹疏浚九河,非抄袭古法,乃顺水性无常(古之道)。知“道纪”者,如得无形之罗盘——万象变迁中,自有不迁之指针。

道纪如丝,穿起古今珠链;执古御今,非蹈虚空,乃踏永恒之石。老子此章撕开时间的幻幕:那不可见的夷、希、微,正是造化最深的指纹;那无首无尾的惚恍,恰是宇宙本然的呼吸。

执古之道者,如秉烛照夜:

- 烛焰摇动(今之有)

- 执烛之手稳如磐石(古之道)

- 光纹流转处

> 照见无始无终的道纪之绳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而此章所示,正是那系道器为一绳的“惚恍”——它让陶工掌泥土记忆(古始),塑出从未有之器型(今有);令诗人承千年月色(道纪),吟出刹那清辉(万象)。此谓真“御”:以无御有,以恒御变,执太初一线,织就当下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