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那部手机和里面存着的几个“大佬”号码,我在学校里的日子似乎进入了一种新的“常态”。我还是照常上下学,大部分心思依旧花在笨拙地挑逗我同桌,追我同桌上,塞糖,写纸条,乐此不疲。林薇似乎也渐渐习惯了我这种沉默又固执的示好,偶尔会对我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能让我暗自高兴半天。
但平静没多久,学校一年一度的“一二九”运动节文艺汇演就要来了。每个班都必须出节目。这事儿本来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这种整天惹是生非的人,跟“文艺”两个字根本不沾边。
但班主任这次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也许是觉得我最近“安分”了不少(主要心思都花在追女生和暗中拉拢人上了),也许是觉得不能让我这种“问题学生”太游离于集体活动之外,居然在班会上点名:“温庭言,这次汇演,你也必须参与,至少报一个节目!”
全班同学的目光瞬间聚焦到我身上,大多带着看好戏的意味。让我打架还行,表演节目?这不是开玩笑吗?
我当场就想拒绝,但看着班主任那不容置疑的眼神,又想到自己最近好不容易维持的“低调”形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没什么擅长的,跳舞演小品都不会。憋了半天,我硬着头皮说:“那我……唱歌吧。”
台下响起几声压抑的嗤笑。连林薇都惊讶地转头看了我一眼。
我自己心里也没底。但我家其实我也喜欢听歌的人。 家里那台老旧的收音机,是我和姐姐为数不多的娱乐,港台流行歌,听多了也能哼几句。我琢磨着,选首烂大街的情歌,糊弄过去算了。
但答应下来后,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又冒了出来。总不能真上台丢人现眼吧?尤其不能让林薇看笑话。
一下课,我掏出手机,没打给孙晴,也没打给黑龙,而是把我最近找到的跟班与小弟们——主要是李小斌他们几个平时总被欺负、现在跟着我混口饭吃的人,叫到了操场角落。
“汇演,我得上台唱歌。”我言简意赅,脸上有点挂不住。
李小斌他们面面相觑,有点懵,不知道这“老大”又要搞什么名堂。
“你们,准备一下。”我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那么回事,“会弹琴的弹琴(我记得李小斌说过他小时候学过点电子琴),会打鼓的打鼓(指着另一个瘦高个,学校鼓乐队淘汰下来的),呃…会弹琴的人请来给我伴奏。” 我说得有点乱,但意思明确。
我要组个临时乐队!自己单唱丢人,拉上几个人,就算弹得再烂,架势上也能唬唬人,至少显得没那么孤单可笑。
李小斌他们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一种被“委以重任”的兴奋和紧张。“言哥,我行吗?”“我…我鼓好久没打了…”
“我说行就行!”我打断他们,拿出平时那点虚张声势的派头,“就这么定了,下午放学找地方开始排练!”
于是,放学后,我们这群人没再去校门口晃荡或者躲起来抽烟,而是破天荒地溜进了音乐教室(趁着音乐老师下班早),开始了鬼哭狼嚎般的“排练”。我扯着嗓子唱,李小斌笨拙地按着琴键,瘦高个使劲敲着破鼓,噪音简直能掀翻屋顶。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和滑稽。但奇怪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看着李小斌他们从最初的畏缩忐忑,到后来渐渐投入,甚至开始互相指点商量,我心里那点尴尬慢慢消失了,反而生出一种奇怪的……凝聚力。
这不是靠打架或者威胁聚起来的人,而是为了一个(哪怕很丢人的)共同目标凑在一起的。这种关系,似乎比我之前靠“罩着他们”换来的依附,要更真实一点。
温庭言,你居然为了不在同桌面前丢脸,开始搞乐队排练了?这画面,和你通讯录里那些黑道大哥的号码放在一起,真是荒谬又可笑。
但我知道,无论动机多么幼稚,这个过程本身,正在不知不觉地,用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将我和身边这几个人更紧地捆绑在一起。或许,这也是一种另类的“立棍”吧?只是这次,立的是一根写着“温庭言乐队”的、歪歪扭扭的旗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