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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来得正好!这个人犯了xx、xx罪,请你们扭送他去公安!”

钱沱沱故意把“扭送”两个字咬得很重。

“是!”

王铁山和另外一个战士把无赖拎起来,真·扭送他过去。

可不就是扭么,无赖的两条胳膊都快被扭成麻花啦!

不过没人同情他就是了。

“秀珍姐,接下来我们要收集证据移交给相关部门。”

“好。”

凤秀珍还在看手里的小册子呢!

哎呀,她怎么能不知道和熟悉xx、xx法呢?

这是她工作失误!

接下来钱沱沱并没有参与收集证据,而是把凤秀珍留下来,和她商量一些事。

第一件事,就是成立“妇救会保卫处”。

妇救会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女性,假如再出现今天这种状况,女同志很吃亏。

保卫处是非常有必要成立的!

平时宣传走访工作等等,也可以让保卫处的同志随行,增强安保力量。

第二件事,给予妇救会保卫处特殊情况下的抓捕权和关押权!

比如解救受迫害的妇女儿童时,可以抓捕施害者并对其进行临时关押,确保受害者安全与证据保全。

第三件事,成立妇救会宣传队,深入乡村城镇,用快板、秧歌、话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妇女儿童权益法律。

宣传队不仅要讲政策,还要演案例,把今天这场闹剧编成小剧目,让百姓一眼就看明白什么是犯法、什么叫维权。

第四就是和相关部队联动,比如和公.安部、人武部建立联络机制,遇紧急情况可请求支援,或是联合执法。

钱沱沱一条条说得清晰,凤秀珍边听边记,很快她的工作簿就写得满满当当。

“秀珍姐!俗话说‘乱世要用重典’!”

“咱们是‘百废待新’,一定要在最开始就打开局面!”

“千万不能含糊了事,不能想着以后再继续完善,要一开始就把基调定好!”

凤秀珍郑重点头:“我知道。我会上报,和其他同志协商!”

她们又讨论今天这起事件。

之前凤秀珍处理过类似事,但都是劝说调解为主,缺乏主动权和处置力度。

这次在钱沱沱暂时唬人的xx法和xx法影响下,凤秀珍认为妇救会也可以强力出击。

以妇求救会的名义,起诉吴某某。

以及张红梅丈夫李某某。

征求红红梅意见,看她是愿意与李某离婚还是不离。

她和吴某某生的两个孩子跟谁,以张红梅意愿为主。

如果张红梅想离婚,妇救会则会尽量给她安排好以后的生活:

在她没有生活能力之前,给予一定的帮助,同时协助她争取财产分割的合法权益。

后续可以给她安排她能做的工作。

帮助她逐步实现自立。

“只是工作的事……”

凤秀珍提到工作有些为难,她怕工作不好找。

钱沱沱也没一拍胸脯说她能解决,安慰她道:“肯定能解决的。等下我就去和医院、学校联系,技术活儿做不了,打扫卫生做饭什么的总能做嘛。”

除了医院和学校,以后需要人的地方多着呢!

不说别的,已经列入在建列表的厂就不少。

纺织厂,养殖场,被服厂,食品加工厂等等都已经提上在建日程。

就这样想:历史上大毛支援咱的项目有多少,咱现在的项目可不比那时候少!只是暂时不能同时进行。

这得多少厂和基地呐。

只要肯干,就绝对有活儿。

当然,钱沱沱早给那边打了预防针:绝不能出现“继承制”!

谁能干谁上,别想着“一岗传三代,人走岗还在”。

唔,现代那个几岁的“行长”,要是在她在的时候敢出现,她就敢把这一家子都送去包吃包住、生活规律的地方学一技之长!

钱沱沱和凤秀珍讨论完,风风火火去找人。

她的这几项提议,还得通过xx和xx审批才能落地实施。

不要紧!

她不直接露面,有大佬可以帮她呀。

甭管她找了谁,反正之前她拿出来唬人的xx法和xx法,经过大佬的修正后,审批通过,两天内正式施行。

内部工作人员学习熟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记住内容并熟练运用。

大量的宣传册分发给群众,广播站每日轮播解读。

xx法里,钱沱沱和大佬强调了几点。

排名第一的是婚姻自由:不仅仅是结婚自由,更是离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寡妇再嫁、夫妻分合,皆由本人意愿决定,不得以风俗、家族利益或其他名义施加压力。

最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离婚意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相关部门必须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理。

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应充分尊重弱势一方的合理诉求,尤其是妇女儿童权益必须优先保障。

重点:任何一方!不能是女方提出来,却以“劝和不劝离”的态度处理。

踏玛在这个时代,女方提出离婚,通常情况下都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

还卡!卡你马匹。

想到后来的“冷静期”,呵呵,呸!

那哪是什么冷静期,分明是给弱势的一方致命期!

不管男女,冷静期是给施暴者喘息、反扑的机会!

与婚姻自由并排第一的是,没有家.暴这个词。

只有人身伤害。

钱沱沱是真觉得家.暴这个词不应该存在。

人生而平等,凭什么一纸婚书,就把这平等给破除了呢?

不管是丈夫打妻子还是妻子揍丈夫,首先他们是——人。

一句“家务事不好解决”,含糊过去多少血泪。

她知道的真实事例想想都觉得恐怖:

有两家人是死仇,争了数年都没分出胜负。

后来两家人中的男的,用了手段娶了对方的女子。

结婚后,男的下死手打这个女的。

女的报.警,上.告,结果却不尽人意。

因为“这是家务事”!

而男的表面功夫做得可好了,又是下跪认错,又是写保证书,又是痛哭流涕认错。

等风平浪静一段时间,他又继续挥起拳头……

女方起诉离婚,男的再次表演。

然后被驳回离婚请求,理由是“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可就在半年后,那女人被活活打死了。

尸检报告显示,她身上旧伤叠着新伤,肋骨断了七根,脾脏破裂,全身没有一块好肉。

但就算这样,男的也只是被判定“过失S人”。

坐几年牢就完事。

所以,为什么要有这个词呢?

至于恋爱脑不怕挨打,反而会记恨帮助她的人,那就让她恨去吧!

不可能因为少部分人,就舍弃其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