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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故乡故事 > 第144章 野兔子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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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上了三天学习班,终于通过了考试,拿到了结业证书,这对一个小学毕业的人来说,已经是很厉害的事情了。

上课的三天,老师让大家按照第一天的座位坐着,不能随意调动座位,两个人只能隔空相望。

光彩很庆幸自己坐在了张永红的后面,这样可以悄悄看着张永红,张永红却不能看她,只能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装作跟后面的人说话,才能回过头来瞄一眼光彩。

每次偷看光彩,都会被光彩的目光逮到。

但光彩不知道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偷偷看向张永红的样子,被她身后的另外几个人看到了,那几个人一下课就跟张永红说了,张永红的脸通红通红,又忍不住回头看光彩。

三天时间,两个人就这么眉目传情,愣是没有单独说一句话。

不敢说,怕脸红。

大家都在积极认真地学习,两个人实在不好意思单独说话。

但是年轻人的感情就是这样,虽然一句话也没说,但这三天时间里,两个人的感情逐渐升温了。

张永红是个聪明的,老师提问问题,他总是回答地又快又好,每次站起来答题,坐下时总是趁着手扶椅子,偷偷看一眼右后方的郝光彩。

相熟的人看到他这个样子,就会发出一阵阵善意的哄笑声。

大家都是年轻人,还有几对是正在谈恋爱和刚刚新婚的,眉目之间的这些涌动都被看在眼里,顺便调侃几句,一对对新人就羞红了脸。

学习恋爱两不误,学习班结束后,又悄悄促成了几对看对眼的青年男女。

学习班散了,光彩也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却是犯了相思症。

过去几天,过得紧张刺激,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又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光彩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他到底是啥意思,光彩现在开始怀疑,他真是在看我吗?他是在跟我笑吗?他真是淑红嫂子给我介绍的对象吗?

那他为什么不跟我说话,什么都没说。

光彩忽地从床坐起来,“不会是我自作多情吧,我看错了,想错了?要不他为什么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

可他的眼神又做不了假。

哎呀呀,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光彩突然很盼望周末,很盼望再去张家庄淑红嫂子家里。

就这么等到周六,张家庄果然打来电话,让周末去家里吃兔子。

光彩最喜欢吃萝卜炖兔子了,张家庄村后有一大片树林子,里面野兔子很多,大勇三勇经常扛着土枪去猎兔子,光彩自从吃过一次就爱上了,张家都知道翠花的小姑子喜欢吃兔子,于是每年猎了兔子都会给光彩留着。

光彩的心情十分雀跃,不过这份雀跃不是因为兔子。

周日到了,五个人又一起来到张家庄,一进院子就看到大勇在树下剥兔子,旁边还站着一个小伙子,不是张永红又是谁?

光彩睁大眼睛,不敢相信怎么会在淑红嫂子家看到张永红。

张永红跟光彩打过招呼,两只手不知往哪放,便托起一只剥了半张皮的紫红色兔子,“你要不要吃这个?”

光彩吓了一跳,人家主动来说话,总得回过去,便鼓足勇气,怯生生地说:“我喜欢吃萝卜炖兔子。”

张永红笑笑:“一会咱就炖兔子吃。”

淑红和翠花朝光彩投去鼓励的眼神,光彩鼓了鼓劲,却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不知道说啥了!

小龙小虎冲过来,朝着张永红大喊:“小姑父,小姑父!我也要吃兔子肉,吃萝卜炖兔子!”

张永红和光彩的脸都羞得通红。

大勇接过张永红手里的兔子,让两个年轻人去一边喝水说话。

光彩心里像荡秋千一样,那个不确定的梦终于是落在了实处。

那个男的,偷偷看她的、冲着她笑的男的,正清清泠泠站在眼前,虽然脸上带着红晕,但也是大大方方的。

“你要不要跟我去猎兔子?”

光彩猛地抬头,“猎兔子?用枪吗?”

“咱不用枪,我下了陷阱。”

“好啊。”

两个人一起来了村庄后面的小树林。

后面还跟着鑫鑫、小龙、小虎。

光彩使劲攥着两个小家伙的手,怕他们乱跑惊了兔子。

鑫鑫跟着张永红,在树林里钻过来钻过去。

许是因为人太多了,钻了半天,一只兔子都没抓到。

光彩丝毫没觉得可惜,只是乐呵呵的。抓蚂蚱、采狗尾巴草,还用狗尾巴草编成了一个个草环戴在头上。

张永红看着明媚的光彩,只觉得心头一片灿烂。

鑫鑫牢牢记着大人的话,要给他俩制造机会,便牵着小龙和小虎的手,走在一旁。

渐渐的,两拨人离得越来越远。

张永红和光彩两人也慢慢地说起话来。

“爹妈说了,结婚后会给我建个新棚,让我......和对象一起玩棚。”张永红开口。

光彩知道张家庄大棚种得好,家家户户都玩着大棚。技术也成熟。

“大哥二哥都分出去过了,他们也是孩子大了才分家的,爹妈说了,你要是愿意的话就跟她们住在一起,不愿意跟老的住一起过几年也分出去住。”

光彩这才顿悟,这是在跟她商量结婚的事了。

这就到这一步了?不是先谈恋爱吗?

这进展也太快了吧!

今天才说第一句话呢!

张永红还在自说自的,语速又快,好像要抢着说完似的。他这是紧张了。

“就这些了。我的情况就是这些,都跟你说了。”

光彩见张永红没有了声音,这才明白,接下来该轮到她说了。

她要说啥呢?

“我今年21,我属牛,我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都结婚了。我爹妈都没了,跟着哥嫂一起住,我大哥家有一个孩子,鑫鑫和小虎是我二哥家的。”

光彩顿了顿,要不要跟他说二哥三哥都是上门女婿的事情?算了,不说了。

“我力气很大,我不怕干活。我会织毛衣,我愿意跟爹妈住一起,我愿意家里热闹一些。”

张永红终于放心下来。他最担心的就是女孩不想跟爹妈住一起,他是老来子,爹妈想的是让他养老的。

看来光彩是个好亲人的性子,光看家里养着三个孩子就知道了。

他家二哥跟二嫂去了南方打工,把两个孩子扔给大哥大嫂养着,他是知道的,淑红婶子跟他家说过了。爹妈说光彩大哥大嫂是仁义的。

“我喜欢听歌,但我不会唱歌,我喜欢吃兔子......”

她喜欢吃兔子......张永红越听越想笑,他简直太喜欢这个女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