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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历史军事 > 中国古代奇闻录 > 第8章 青天怒断充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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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既已明朗,县令心中怒海翻腾。光天化日之下,拐卖良家妇女,逼良为娼,已是罪大恶极;公堂之上,竟还敢贿赂证人,串供伪证,玩弄司法,试图颠倒黑白,更是藐视王法,罪加一等!此风若不严刹,何以正国法?何以安民心?

县令正襟危坐,面色铁青,惊堂木重重一拍,声震屋瓦:“肃静!”堂下顿时鸦雀无声,唯有孙氏、华氏压抑的啜泣。

县令目光如刀,扫过堂下跪伏的一干人犯,开始宣判:

“首犯赵海、赵淼,尔等丧尽天良,以迷药拐卖良家妇女,施以暴力,逼奸逼娼,毁人清白,拆人家庭,罪无可赦!更兼公堂之上,贿赂证人,捏造事实,混淆视听,企图脱罪,狡恶异常!依《大清律例》,‘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奴仆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娼优者,绞监候’。尔等逼良为娼,罪同绞候!然律法亦云,恶行昭彰者可加重惩处。本县判尔等二人:重责四十大板,革去所有功名(若有),家产抄没,赔补苦主,而后刺字,发配陕西边陲充军,遇赦不赦,永世不得还乡!”(注:清代充军刑分五等,分别为附近、边卫、边远、极边、烟瘴。此处泛指边远艰苦之地。)

此言一出,赵海、赵淼顿时瘫软如泥,面无人色。充军边陲,与死无异,更何况是“遇赦不赦”,永无回乡之日。两旁如狼似虎的衙役上前,将其拖翻在地,高举水火大棍,重重责打。四十大板下去,直打得二人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惨叫连连,几度昏厥。

打完,县令又判:“从犯周敏,明知赵海二人所藏为被拐妇女,非但不报官,反而提供场所藏匿,助纣为虐,罪同窝主!依律应减等治罪,然其行为恶劣,险些使真凶逍遥法外。重责三十大板,枷号三月,家产罚没一半,之后徒三年!”

周敏哭嚎着被拖下去行刑。

接着,县令目光转向那些作伪证者:“尔等邻舍,贪图钱财,罔顾事实,公然于公堂之上作伪证,扰乱视听,几乎酿成冤狱!按律,‘证佐之人不言实情,故行诬证’,罪应反坐其所诬之罪,然本县念尔等或受胁迫,或为小利所惑,并非主谋,故从轻发落。每人重责三十大板,枷号一月,所受贿银加倍罚没入官!望尔等牢记此次教训,日后做个诚实之人!”

那些邻居和两个冒牌娼妓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听得板子数目,已是磕头求饶不止,被衙役拉下去依次行刑。堂外板子声、哭喊声此起彼伏,观者无不悚然,深知官府法度之严。

县令的判决,并非仅凭一时之怒。他熟读律法,也曾听闻前朝旧案。正如明代万历年间福建寿宁县那起毛氏妯娌被拐案一般,案情惊人相似,恶徒最终也是被发配充军,作伪证者均受严惩。此等伤风败俗、破坏人伦之大恶,唯有施以重典,方能震慑宵小,以儆效尤。他今日之判,正是继承了历代清明法官惩恶扬善之精神。

判决已毕,县令又温言对孙氏、华氏道:“二位娘子受苦了。如今恶徒已得严惩,你们冤屈得申,可稍慰心怀。且先好生安顿,本县会令人助你们返乡。”

孙氏、华氏感激涕零,与华宁一同叩谢青天老爷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