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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末打量着他们赖以为生的工具——一根插满了糖葫芦的草靶子。

他皱了皱眉问道:“大娘,你们就靠卖这个为生?”

“是啊,”郑大娘叹了口气,脸上带着愁苦。

“孩子他爹走得早,我一个女人家也没别的本事,就只能做点小买卖,糊口饭吃。”

石末点了点头,又问:“刚才那几个人,经常来找你们麻烦?”

郑大娘的身体明显抖了一下,眼神里流露出恐惧。

“他们……他们就是这片儿的地痞无赖,谁的钱都敢收。”

石末的眼神冷了下来。

看来刚才还是打得轻了。

他想了想,对郑大娘说:“大娘,我担心他们还会回来报复。”

“这样吧,你们要是再遇到麻烦,就去一个地方找我。”

说着,他看向周秉义。

周秉义立刻会意,从口袋里摸出个小本本和笔,准备记地址。

石末看着那个清秀的女孩,随口问道:“你叫郑娟,对吧?这名字真好听。”

他本是无心之言,可郑大娘听到“郑娟”两个字,整个人却猛地一震。

她抬起头,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盯着石末,嘴唇都在哆嗦。

“你……你……你怎么会知道我闺女的名字?”

她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瞪得更大了。

“你……你姓石?你妈妈是不是叫……是不是叫任丽珍?”

这下轮到石末惊讶了。

“大娘,您认识我妈?”

“哎呀!我的天哪!”

郑大娘突然激动起来,一把抓住了石末的胳膊,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

“真的是你!是丽珍姐的儿子!我刚才就觉得你跟你妈长得有几分像,我……我真没想到啊!”

她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一边哭一边说。

“当年要不是你妈,要不是丽珍姐接济我们娘几个,我们早就饿死在街头了!她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

这突如其来的认亲场面,把周家兄妹三人都看呆了。

石末也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到母亲的旧识。

他连忙扶住郑大娘:“大娘,您别激动,都过去了。”

“我妈那个人就是心善,见不得别人受苦。”

“是啊是啊,丽珍姐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郑大娘抹了把眼泪,转身就从草靶子上拔下最大最红的一串糖葫芦,硬要往石末手里塞。

“来,孩子,快拿着!这是大娘的一点心意,可千万别嫌弃!”

“大娘,这我不能要。”石末笑着推了回去。

郑大娘急了。

“你这咋能不要呢!你是恩人的儿子,就是我的亲外甥!快拿着!”

石末看她坚持,也不再推辞,而是从兜里掏出了一沓钱。

他从中抽出五张十块的,一共五十块,直接塞到了郑大娘的手里。

“大娘,您这糖葫芦,我全要了。”

“啊?”

郑大娘、郑娟,包括旁边的周秉义三兄妹,全都惊呆了。

五十块钱?

买这些糖葫芦?

这年头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三十多块钱!

五十块,这简直是一笔巨款!

“不不不!这可使不得!太多了!太多了!”

郑大娘吓得连连后退,拼命想把钱塞回去。

石末却不容她拒绝,直接把钱揣进了她衣服的口袋里,然后笑呵呵地说道。

“大娘,您就收下吧。我这初来乍到的,正好拿这些糖葫芦去结识结识街坊四邻,就当是……呃,社交经费了。”

社交经费?

这是什么词?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石末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又弯下腰,看向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盲人小男孩。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他的声音放得格外温柔。

小男孩怯生生地躲到姐姐身后,小声回答:“我……我叫郑光明。”

“光明?好名字。”

石末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郑光明的头。

小男孩的身体僵了一下,但没有躲开。

石末的手很温暖。

“光明,相信我。”

石末看着他那双没有焦距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哥哥会想办法,让你重新看到这个世界的光。”

这句话,他说得很认真。

郑光明小小的身体猛地一颤,一直紧闭的眼睛里,似乎有泪水在凝聚。

郑娟和郑大娘更是浑身剧震,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让光明……重见光明?

这……这怎么可能?

石末没有再多解释,他直起身,对着周秉义使了个眼色。

“表哥,地址留给大娘,我们该走了,我姑父姑妈他们估计都等急了。”

“哦,好!”

周秉义连忙回过神,撕下写好地址的纸条,郑重地交到郑大娘手里。

石末则扛起那整个草靶子的糖葫芦,对着还在发愣的郑家母子三人挥了挥手,潇洒地转身。

“走了您呐!”

周家三兄妹扛着大包小包,跟在石末身后,一行四人浩浩荡荡地朝着供销社的方向走去。

路上,周秉坤抱着几串糖葫芦啃得正欢,含糊不清地问。

“哥,你真有办法治好光明的眼睛啊?”

“试试看呗,”石末说得云淡风轻,“万一就成了呢?人活着,总得有点梦想不是?”

几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供销社。

这个年代的供销社,是附近最热闹的地方。

他们刚到门口,一个扎着两根大辫子,笑起来俩酒窝的姑娘就迎了上来。

“秉义哥,你们可算来了!咦?这位是?”

周秉义笑着介绍:“春燕,这是我表弟,石末。小末,这是我们邻居,乔春燕。”

“春燕妹子你好,初次见面,来,吃糖葫芦!”

石末非常自来熟地递过去一串。

“哎哟,这哪好意思!”

乔春燕嘴上客气着,手却很诚实地接了过去。

正说着,又有几个人从供销社里走了出来。

周秉义挨个给石末介绍。

“小末,这是蔡晓光,我朋友。”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青年。

“这是郝冬梅,我……我对象。”

介绍到这个长相温婉的女孩时,周秉义的脸难得红了一下。

石末立刻起哄:“哦豁!原来是表嫂啊!表嫂好!来来来,表嫂必须吃两串!”

郝冬梅被他说得满脸通红,不好意思地接过了糖葫芦。

最后,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看起来格外壮实的青年走了过来,他好奇地上下打量着石末。

“这位就是石末兄弟吧?我叫程大宝,常听秉义提起你!”

周秉义拍了拍程大宝的肩膀:“大宝是我们这儿有名的猎人,打猎的好手!”

程大宝哈哈大笑,声音洪亮。

“听说兄弟你身手了得,刚才在街口,一个人干翻了骆士宾那几个混蛋?”

显然,石末的光辉事迹已经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