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乐文小说!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随着耳边四人的争辩,博,古德曼下定决心。

“你们不要争论了,我看还是和他们接触下。看看态度如何,实在不行就上庭。如果要去上庭,那就要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博,古德曼先生。现在作者证据确凿,登记日期比斯坦,李发表作品早很多。

而且还不是一个地方登记,这很容易造成,古德曼家族名誉损失。”

“只是接触下,能不能造成损失。我们接触后再评估,你现在挂电话联系吧。”

“好吧,我马上挂电话。”

正准备和韩乐彤等人,前往法院的汤姆森。接到电话并没有吃惊,因为以他们的专业知识,看这案件很简单。

就是能量很大也会是惨胜,所以早就应当来电话。

于是约定在律所见面,并告知原告去,买机票准备回港岛。

现在并不在一起,但是如果需要见面可以去找人。

但是时间不确定,希望对方做出决定。

对方请示后,还是希望他们先见个面,然后再做决定。

汤姆森和韩律师等来对方五人,经过简单介绍。

两位律师就开始就,斯坦,李很早开始构思作品。以及后来和,斯蒂夫合作的经过。还有两人是很早就商量的策划人,都充分说明他们也是原创作品人。

并也拿出作品登记,只是日期晚些日子。

韩乐彤只是出示,在几个地方的登记日期。

“这说明了一切,我认为你们应当认可这证据。毕竟我当事人是在港岛生活,跑到美国来抄袭?还是在两位作者的前面,这未免有些太牵强了。”

博,古德曼听后也觉得,这官司很难打赢。就是打赢也可能,就是父亲口中的得不偿失。

于是“我们还是请作者来这里,也加入商谈。也看看他有什么具体要求,这样也能顺利解决问题。”

“可我的当事人去买机票,暂时找不到他们。不过中午肯定是,要回去吃饭的。”

“那就约定,下午两点我们再见面。这样可好?”

韩乐彤不知道他的身份,就看向己方律师。

见他点头,“那就下午两点钟见。”

回到酒店的韩乐彤,果然没有见到陈宝国。也是,谁能买完机票,就急急忙忙的赶回来?

于是安静的在他的房间等着,宝国回来时曹阳告诉,韩乐彤在他房间里。

听到韩乐彤的讲述,“应当是他们要妥协,只是还想看看,有什么漏洞可钻。这很正常,作者的创作过程,很容易被他们钻到空子。

我们午饭后就过去,没事。相信我们见面后,很快就会达成协议。”

宝国他们出门吃饭时,遇上前来找他的吴孝良。

“云龙,你把房间桌子上的稿子拿来。孝良吃饭了吗?”

“没有,他们去吃饭了,我过来看你找我什么事?”

“一起走吧,等吃完饭再说。”柳云龙追上陈宝国几人,把书稿递给宝国。

在饭店坐下点菜,然后对吴孝良说。

“这是书的大纲,你拿着。现在吃饭,不要急着看。吃完饭我还有点事,然后我再跟你讲讲,要注意的几点。”

“谢谢,老板。”

众人吃完饭看表,才一点半左右。于是在餐厅又喝回茶水,才起身往大卫,佛格森律师所走去。

到达律所时间是一点五十五分,完美。

在汤姆森的引导下,陈宝国四人走进会议室。

吴孝良本来不想进去,但是“孝良,你也进去听听,中国有句老话,祸兮福所倚。今天说不定坏事变好事,毕竟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斗争。”

刚在会议室坐下,对方五人也走进来。

汤姆森把陈宝国介绍给对方,并对陈宝国介绍对方人员。

陈宝国特意看了几眼斯坦,李和史蒂夫两人。

朝对方礼貌点下头,然后还是上午那套。

等韩乐彤要发言时,宝国伸手阻止。

“证据双方都有,也不在这里重复。我做为作者讲几句话,首先我想请问作者。你所谓的我,窃取你的创作思路。有何证据?

就全当你早在今年的,一月份已经和史蒂夫商量作品事宜。有人偷听,或者偷看你们探讨记录。

然后不远万里来到港岛找我?不,当时我还在中国大陆。来到大陆从几亿人里面,找到很平凡的我。

然后我又来到港岛,马上派人来美国登记,你们的创作思路。是这样的吗,史蒂夫先生?

如果是这样,我们都不必在谈了。因为不说知识渊博的,在座各位。那怕就是小学生也会惊呼是神迹,因为这不可能完成的。

下面所说没有调侃的意思,能不能是上帝给我启示后,忘了这事。又给了你们同样的启示?毕竟上帝每天的事情很多,有所遗忘也是正常。

毕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清楚现在的局面。”

下面几人善意的笑了。

“可是,~”斯坦,李张张嘴也没有说出什么。

“我不信你们中国那么,贫穷落后的地方。能有这样的创意?再说你敢肯定不是为了钱?”

史蒂夫插嘴说道。

“可你们西方也没有写出哈利波特啊?我怎么做也不是,你可以质问的。我毕竟是上过纽约时报的,不知你岁数比我大,你上去过吗?”

宝国慢悠悠的回答。看着斯蒂夫涨红的脸,掏出报纸递过去。

“而且灵感是不分国界的,我同时在美国登记时,还有一部作品是讲吸血鬼的。你也说是窃取别人的创作思路?我前几天刚又登记一本书,不会是又是窃取?”

“这~”看过报纸的斯蒂夫语塞道。

“这样吧,我把蜘蛛侠的创作思路说一下,你们看看哪块可以挑出过错。

有利于你们的诉讼,话可能有些长。首先我在大陆时写过,一本书是武打的。后来又想写玄幻的。

就是你们超自然的,可是我们东方文化。这些都是有传承的,也就是有人教授。

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点你可以在,现在我连载的小说,诛仙中可以看到。

哈利波特也有同样学习过程,但是蜘蛛侠却是不适用。因为美国没有这样的底蕴,吸血鬼的传说倒是有。

我如果把吸血鬼,写成美国的救世英雄。我约莫作者的家门口会有异味,”

下面几人又是善意的笑声。

“所以只能以意外发生的,小概率事件来造成英雄。这样才符合美国人的,个人英雄主义。

但是我虽然有创意,毕竟是受东方教育长大的。对于美国的校园,人际关系等等,

都要亲临其境,亲自体会才能写出好的作品。这也是我先写出诛仙和哈利波特的原因。实话说,我并不在乎一部作品归属。

只是我既然已经登记我的创意,那就要维护我应有的权利。再说,我登记时的人物画像都有,这不能证明一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