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细雨敲打着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幕墙,渠成顺正擦拭着墙上\"维护公平正义\"的牌匾,手机突然响起刺耳的震动。电话那头,华政龙的声音带着哭腔:\"渠主任,我女儿吃完超市买的零食就上吐下泻,医生说是食品添加剂超标!\"
二十分钟后,华政龙抱着鼓鼓的塑料袋冲进办公室。透明文件袋里,皱巴巴的购物小票、医院诊断书和检测报告层层叠放。\"超市说我专门挑临期食品买,是故意碰瓷!\"他把检测报告重重拍在桌上,纸页间飘落几片褪色的山楂片包装。
周万发推了推老花镜,用钢笔尖点着检测报告上的\"甜蜜素超标300%\":\"这不是普通的质量问题,属于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戴世龙翻出《食品安全法》单行本,泛黄的书页自动停在第一百四十八条,铅笔标注的重点字句密密麻麻。
方梅的相机快门声突然响起,她举着采访本追问:\"超市坚持认为消费者'知假买假'就不该获赔,您怎么看?\"渠成顺目光扫过团队成员,周万全默默把最新司法解释判例集推到桌中央,张彩娇已经开始整理全国同类胜诉案例。
调解室里,超市法务总监跷着二郎腿:\"我们有进货台账,已经尽到查验义务。\"周万发突然调出监控录像——货架上,某批次零食旁赫然贴着\"特价促销,生产日期见包装\"的标签,而实际包装上的喷码早已模糊不清。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者不能以'尽到查验义务'对抗消费者索赔。\"张忠民展开铺满便签的法律分析图,\"更何况,食品安全标准是法定底线,与消费者购买动机无关。\"戴世龙补充道:\"你们销售的食品连最基本的标识规范都不遵守,这不是疏忽,是漠视生命安全!\"
庭前会议当天,方梅的报道《山楂片里的\"甜蜜陷阱\"》占据晨报头版。法庭外,举着\"还我健康权\"标语的消费者排成队列。渠成顺整理着胸前的徽章,在安检口遇见神色慌张的超市负责人。
\"法官,我方愿意接受调解!\"当渠成顺展示二十余份类似投诉记录时,超市律师突然举手。华政龙攥着赔偿金的手微微发抖:\"我不要钱,我要超市公开道歉,保证再也不卖问题食品!\"
判决书下达那日,阳光穿透云层。渠成顺在普法讲座上举起判决书:\"这个案例确立的裁判要点,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书,更是一柄利剑——它斩断无良商家的侥幸心理,照亮消费者维权的道路。\"台下,方梅的相机再次响起,快门声与掌声交织成曲。
讲座结束后,一位年轻人找到渠成顺,他满脸焦虑,手中紧紧攥着一份合同。“渠主任,我遇到了大麻烦。我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可他们现在不履行条款,还说我违约。”年轻人将合同递给渠成顺,眼神中满是无助。渠成顺仔细查看合同,团队成员们也围了过来。周万发指出合同里一处隐蔽的漏洞,戴世龙开始查找相关法律条文。方梅又拿出相机,准备记录这次新的维权行动。渠成顺安慰年轻人:“别着急,我们会帮你讨回公道。”随后,他们迅速展开调查,收集证据。在与对方公司的谈判桌上,渠成顺团队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对方公司起初还百般抵赖,但在铁证面前,最终不得不妥协。年轻人拿到应得的赔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渠成顺和团队又踏上了新的普法与维权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