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计较这个干嘛?记得我之前说的吗?这种赛事是男性的领地,你来参与碰上些风言风语明褒暗贬的话很正常。
这种偏见我作为一个黄种人在新兵连时期见识的多了,别往心里去。”项骜道。
“哼,看在他还知道感谢你救了他的份上,先不计较了。”卢珊珊说完气鼓鼓的钻进睡袋往旁边一侧睡觉去了。
项骜撇撇嘴摇摇头转回来准备也睡,却看到“寥刃”在看自己,并道:
“我学过一点中文,但你们说的我怎么一句也问我听不懂?”
“如果你给我说的是澳式英语或者印式英语,那以我的英语能力想辨认的话也有些困难。”
一个形容让他立即明白了其中意思,便点头道:
“看来是一点不需要我能听懂的‘加密信息’。”
项骜闻言与之相视一笑,这个话题便算过去了。
一夜无事,到了转天早晨,卢珊珊起的格外早,她麻利的收拾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这边见状,道:
“这么着急准备破了赛会纪录吗?”
“我才不在乎那个,我是想看看下面的尸体,还有山下面好像是房子的东西。”
“如果没有这只釜的话,我是绝对不会答应你这么嚯嚯体力的。”
“所以呀,有充足的食物,时间上也来得及,我才敢给你提要求的。
不然你肯定又得凶巴巴的教训我,我都能猜得出你会说什么。”
卢珊珊将背包背好,一蹦一跳到了项骜前面,一边倒退着走一边俏皮的说。
“什么?我看看你能猜到几分成色。”
“你大概会说‘我们是来比赛的,不是来旅游的!’或者‘我们是来比赛的,不是来考古的!’对不对?”
“其实我刚才就差点说出口。”
“你看你看,让我猜着了吧?你输了,给我个奖励。”
“啥?我和你比什么了就输了?”
“我不管,反正我猜中了,你必须得有点表示才行。”
“这里还有别人呢,你别闹了行不行?”
卢珊珊闻言看了一眼旁边的“寥刃”,这人没往这里看,只是在很警惕的观察四周,但耳朵又不聋,这些话自然听的清楚,哪怕听不懂太复杂的中文,也能从口气里判断出这不是在说什么严肃的事,等比赛结束了他要是给添油加醋的传播出去,说项骜比赛期间带这个女的有说有笑和旅游一样,那对这边的名声必然很不利。
思绪及此,她迅速止住了话头,表情也严肃了几分后道:
“好吧好吧,不说就是了,略略略。”
三人的第一站是尸体那里,等兜兜转转绕下来时看到10具类似大号猴子的东西,还在那里躺着,前前后后横七竖八,什么姿势的都有,不过整体上都维持了侧向中弹后斜趴着的样子。
白天之下又距离如此之近,细节什么的当即一目了然,只见它们和“熊孩子”有一处相似的地方,即全身毛发都是白色的,不过手脚、脸皮,以及各处没有覆盖直接暴露的皮肤又都是黑色的,和裸在外面的山岩基本一致。
“看来这是一种完全适应此地环境的生物,已经进化出保护色了。”项骜道。
卢珊珊则用枪将其中一具用力挑开好方便看到正面,只是在挑的过程中“好重”两个字几乎要写在脸上了。
这边反复观察了一下确认无毒无害遂上手帮着拽了一把,同时还掐住后脖颈单臂提起掂了掂重量。
“体重估计在70-75公斤左右,再算上你说的1.5米身高,这就是个成年人的体格,虽然矮了点但重量已经够了,又矮又粗,说明它们的骨骼很粗壮,肌肉也很发达,外形看着大,是因为真的大,而不单单是毛发蓬松带来的视觉误差。”项骜道。
“的确够大,从体态上看和雌性大猩猩相当了,可脸和尾巴却像狒狒,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说话的是“寥刃”,他用枪管捅了捅已经冻硬了这只脸皮道。
“你是从哪里招惹到它们的?”项骜没有接话而是反问道。
“就是你的学员很好奇的那片房子。”对面指了指下面道。
“你进去过?”
“嗯,我从山顶发回信息后一路走到了那里,看到有建筑,还是废弃的,便想以那里为庇护所住上一夜,没想到进去没多久就被从暗处钻出的这东西袭击了,然后一路上且战且退,直到被你救下。
当时太黑我看的不清楚,现在看明白了再联想一下昨晚的遭遇,估计这些家伙是把那些废房子当成窝了;我误打误撞闯进了它们的老巢,等于无意中侵犯了它们的领地才引起了围攻。”寥刃道。
“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昨晚这玩意儿追你的时候,不仅速度快,对障碍物的避让非常灵敏,你跑不脱主要是因为这个,虽然你有夜视仪,但绿油油的一片清晰度毕竟不能和白天用肉眼视物比,身上负重又多,还是在崎岖的山坡上跑,所以跌跌撞撞;反观对面,完全没有这些问题,才能逐渐缩短追击距离,不过你能在这么多不利因素之下还坚持这么久,已经很厉害了。”项骜道。
而“寥刃”的注意力完全没有落在最后的夸赞上,乃是道:
“你的意思是说,它们拥有微光视物的能力?”
“对,起码比人类强得多,可以在弱光环境里看的很远很清楚。”
“那可是猫科动物才具备的本事,这些灵长类为什么会有?”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猜和猫科没什么关系,而是和猫头鹰有点关系。”
项骜说着拔出“进攻大师”,用刀尖拨开尸体上的一块眼皮,让白天的日光直接照射到上面,片刻后继续道:
“刚才瞳孔还是几乎占据整个眼球的全黑色,现在却成了一条细线,说明它们对光源异常敏感,全黑时是扩大对光源的捕捉,细线则相反,减少光线通过以保护双目不会被接受不了的亮度刺伤。
这些都是猫头鹰的特点,而猫头鹰是出了名的‘睁眼瞎’,所以我判断此物也有很大可能是昼伏夜出的,因为昼间会让它们什么都看不见。”
“可是这些明明都已经死了,怎么眼睛还能对光产生反应呢?要是死了一会儿我还能理解,这可都死了一晚上,尸体都硬了啊。”卢珊珊道。
“人类死亡后,负责成像的感光细胞在缺乏血氧供给后最长能坚持2小时左右,如果是在低温环境下还能坚持更久,这里具备低温的条件,加上这东西的眼睛类似于猫头鹰,耗能比人类的更大,所以坚持一夜还没有完全凋零理论上说得过去。”
“既然耗能更大怎么能坚持的时间更长呢?”
“因为大脑会优先对这里供能,储备能源也会更多,反而经的住耗。”
“呃...不是我抬杠啊,这个结论你是怎么得出来的?有什么现实依据吗?”
项骜没立即回答,而是抬脚将尸体又给踹的翻了个个儿,让它从躺在地上变成了趴在地上,然后才用刀尖指着后脑勺的位置,道:
“看看这是什么。”
卢珊珊上去用枪口捅了捅,软软的,又隔着手套捏了捏,的确很软,遂说:
“好像是一块脂肪,没啥特别的吧?”
“你见过哪种灵长类动物在后脑勺上长这么一大块脂肪的?”
“也许...也许是这一只比较胖?就像胖子的头皮好像都比瘦子厚一样。”
“你可以去看看剩下几只,和它都一样。”
卢珊珊随后真去又挑着看了三只,发现确实如项骜所说,不论胖瘦每一只的脑后,都有这么一块,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好想知道你想说什么了——这块脂肪,是它们囤积下来专门给眼睛用的,对吧?”
“嗯。如果我的这些推论都成立,则说明这是一种夜视能力被特化过的动物,也说明它们有很强烈的夜间行动需求,白天估计会躲在什么暗处休息。
可纵观全球,没有什么环境会迫使着一种大型灵长类猴科动物进化出这种生理功能,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项骜道。
“这些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寥刃接话道。
“所见略同。而这也正好能解释它们为何体型巨大,和已知的相近物种都不一样了。”
最爱说话的卢珊珊这会儿却沉默了,她蹲下盯着一具尸体发愣,但不像是在观察什么,而是类似在努力的回忆着什么。
“哎,你怎么了?”项骜问道。
她未作回答之前突然猛的站起,然后一副头顶两灯泡的表情道:
“我好像知道这是什么了!”
“嗯??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
“啧,瞧你这话说的,我可是tVcS的长公主,那里天天月月年年在处理全世界各地的超自然和神秘事件,我看了那么老多资料,想起和这个有关的很奇怪吗?”
“你这么说倒也对,那这是什么?”
“这个讲来话长,嗯——得先从神农架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