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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龚瑞红,每次在交通费的报销上,都要为难陈光

陈光向刘昆平所说的这个方案,其实并不是陈光想出来的。

而是几个被告的代理人,在回去的路上,共同商量出来的。

当然,这个共同,不包括那个来自省城的被告四,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因为,大家对保险行业有共同的一个认知——

那就是:

要你参保投保的时候,各种承诺,好像什么都能赔一样;

可一到了理赔阶段,各种的解释权在他,让你发现,什么情况他也不会赔你;

这种认知,使大家对保险公司,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先入为主——认为既然是花了钱买了保险,那保险公司就该赔付。

不然,我们买这个保险有啥用?

这就有些像当下,社会上很多人对物业公司的认知一样。

认为把物业费一交,物业公司啥都应该管一样。

甚至那些不交费的业主,也很坦然的享受了由别的业主交了费后的物业服务。

一旦物业公司来收取费用,那是各种的血泪控诉,最为离谱的是,有一个“海归”,回国后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婆家,也归责于物业服务不达标……

扯远了……回到主题……

让这几个代理人产生这个策略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着重的去审查了那个《公众责任险》的特别条款。

这一个法庭调查的方向和细节,使大家自然而然的,被法官带了节奏,把思路都聚焦到了那个特别约定上……

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律师和被告三维保公司的王律师,极力劝说陈光这样做,并表示——这个书面的代理词由他们来写……

陈光其实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庭审,根本没有诉讼经验,只是觉得这两个律师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

于是,答应试着和老板沟通一下,如果可以,就去做这个事。

原本陈光也只是试一试,并没有认为这个思路能够实现。

可事实说明,在利益面前,有好多人,是不论是非对错的。

最起码,做为商人的刘昆平,正是这种人。

当刘昆平听到这个,既不用维保公司承担责任,又能让自己少出钱的方案时,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现在的刘昆平,已经回到了省城,黔省那边,他留了范建萍在那里。

那边的交接已经完成,就像所有人认定的那样,他一个人也没回流!

因为除了他和范建萍,那边公司的人,不是开发企业的闽省人,就是黔省当地人,他是不可能再和那些人有交集的了。

甚至可以这样说,他和那些人,这辈子也不会再打交道了!弄不好,这辈子也不会再见面了!

而范建萍留在那边,也不会有太长时间,因为,只有两件事要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账,和注销在那边成立的物业公司。

而刘昆平飞回省城的原因是,他意识到了,这个省城的开发商弄不好,是以黔省那边为“试金石”。

等这边的合同一到期,他也会和黔省这边一样——被扫地出门。

而这边,是他的居住地,是他的大本营,如果在省会,他都没了立足之地,那……这也太……那啥了吧?

所以,刘昆平第一时间赶了回来。

他要继续维护关系,要稳定团队,甚至,他还想着在省城开疆拓土,扩大经营范围。

众所周知的是,如果要维护关系、建立关系,甚至是发展关系,那是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与金钱的……

陈光和他通话的时间,他正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因为是刚入席,头三杯酒刚喝完,大家都在有目的的畅所欲言之时,他的言语,不免有些炫耀的成分。

“昆平,谁的电话啊?这是商讨什么法律问题?”

刘昆平的一个同学问到。

“哎呀~久宏……我咋把我们久宏大律师给忘了……”

刘昆平故做夸张的说到:

“不应该不应该,我自罚三杯……”

随着同学们的一片叫好声,刘昆平自斟自饮,连喝了三杯,并在每次喝完之后,都扬起酒杯,让大家,特别是久宏看到自己的杯底,他是喝了的。

其实,刘昆平不用久宏,是有他自己的考虑和原因的。

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去考虑,而很多律师也不愿意直接下场去给自己的熟人代理,但是,如果是至爱亲朋,那,得加钱……

在当事人这边,虽然嘴上说着:

“该多少钱就多少钱,钱上不用考虑……”

但这个不用考虑,是不是代表了友情价或不给呢?

尤其是接了案子以后,因为是熟人,当事人会对律师有着无限放大的期盼。

最后导致的结果是:

案子打赢了,当事人会想“他就应该拿得下,不过这么轻而易举的事,居然还收我的钱?我呸!这还是熟人了?!”

如果案子打输了,那就不是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了,直接就会导致熟人之间的决裂,而且多半会表现出来:

“案子打成这样,我很不高兴!以后别打交道了!”

而身为商人的刘昆平,他是以金钱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

用大律师,费用怎么算?尤其又是熟人,岂不是又要多出钱,又要搭人情进去?

用小律师,初出茅庐的小白,费用是下来了,但既无经验,又无与法官的黏性,官司输了,岂不是既赔钱又丢脸?

而敢说敢做的陈光,不只是价廉物美性价比高,那简直是免费劳动力——所有的费用,都在他工资里了,而且不用报加班,连交通费都是自理。

简直就是日常工作生活,居家旅行的必备神器。

“是这样的久宏,这个事情,一审开了,刚才,我那边,我的助理给我反馈回了这样一个信息……”

在自罚三杯后,刘昆平向久宏,把事情的经过和庭审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哦~我是不太熟悉那边的审判思路,不过……试试吧,反正是无论如何你这边的责任是跑不掉的……”

这种形式的咨询,这种环境和场合,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思考的。

“那?久宏你的意思是?可行?”

“试试吧……”

“哎,你们两个,把这同学聚会,变成律师谈案现场了……喝酒!”

说这个话的,是永安市的住建局局长,本次同学聚会的主角之一。

“啊,对对对,有啥事你俩私下聊,喝酒……”

“不聊了不聊了,喝酒……”

主角发话了,众人都随声附和,一个个的举起了酒杯……

“老板答应了……书面代理词,什么时候能给我?”

在回家的路上,征得刘昆平的意见,并得到刘昆平的肯定后,陈光将相同的信息,分别发给了维保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

就在当天晚些时候,还在陪着孩子写作业的陈光,先后收到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和电梯维保公司的代理律师发过来的书面代理词的电子版。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是个年轻人,入行没多久,刚过了实习期一年左右,引经据典写了不少。

而电梯维保公司的王律师,要比陈光大个四五岁,他发来的东西,估计也是他的律师助理给他写的,也就是一页纸的样子。

陈光打开了电脑,再对比两份代理词的相同之处和不同的观点。

最终,陈光将两份代理词拼凑了一下,主要以“特别约定应有特别说明”和“单次事故与单人事故的表述引发歧义”为主,形成了一份新的代理意见。

第二天一大早,陈光就赶到了公司,先将代理词打印了出来。

然后,在确认无误后,盖上了公章,直奔法院而去。

等陈光进入了法院,找到了审理他们这个案子的法官,将书面代理词递交了上去,因为法官忙着要开庭,所以,也没和陈光说几句话。

陈光只是追问了一句:

“这个案子,多久能下判决?”

法官明确的表示:

“因为这个案子,前期开了好几次庭,已经超了他的审限,所以,判决书很快就会出来……”

说完后,法官进入法官通道,去开庭去了……

做完这一切的陈光,感觉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随后,怀着愉悦的心情出了法院。

在法院的大门口,陈光居然碰到了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原来,他也是过来递交书面代理词的。

两个人在交谈了一会儿后,那个律师就进去了。

而陈光正要往公交车站方向去走的时候,一辆出租车,停到了自己面前。

车上下来的是王律师,原来,王律师也是来交书面代理词的。

王律师下车后还问陈光:

“为啥不和他一起相跟着来,两个人都没开车,打一辆车就好了呀……”

陈光只好解释说:

“单位有事,他只能提前过来递交代理词,现在,着急着要回单位办事……”

等王律师也进去后,陈光咬了咬嘴唇,一边翻找着兜里的零钱,一边向公交车站走去……

此次的诉讼,刘昆平根本就没有拨给陈光任何的经费。

至于王律师那边,刘昆平认为,他已经给付了代理费,所以,他也不会再承担任何费用。

而分管财务的龚瑞红,每次在交通费的报销上,都要为难陈光。

甚至陈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打车来作为交通工具时,还要让陈光在出租车票后填写情况说明——因为什么什么事打车,从哪里到哪里……

而且只要陈光外出打车的次数多了,这个龚瑞红,就会公开不公开的,在各种场合上含沙射影的敲打陈光……

所以,如无必要,陈光是不愿意,因为一点点的交通费和龚瑞红去耗那个气的。

陈光只是默默的,把龚瑞红这些小人行径记在心里。

龚瑞红对陈光的有意针对,不只是只有陈光看得清楚,这几乎是全公司上下都达成的共识。

而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的对抗与针对,使得龚瑞红与陈光,发自内心的相互厌恶对方。

不过是龚瑞红心狠手黑脸皮厚,什么事也能做的出,什么话也说的出口。

而陈光总是在关键时刻,因为自己多余的善良和自己固执的坚持所谓的人性与原则,处处都处于下风……

这也就是,为什么,最终龚瑞红能成长为这个地区,物业行业的话事人一般的存在。

而陈光则和他所坚持的原则,永远的处在了这个行业最底层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