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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玄幻魔法 > 盘龙神剑 > 第三百六十四章 魅魔的天空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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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魅魔的天空 上

树欲静,而风不止。

有些事,不是你想躲就能躲得掉的。

有些人,不是你想忘就能忘得了的。

云梦湖边,白茫茫一片,不见湖畔的小院。

那曾经有人居住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一片苍茫。

日上三竿,阳光铺满了整座落日城。

杜府花园,凉亭之中。

一袭青丝绣花锦衣的魅魔斜靠栏杆,姿态慵懒得像一只餍足的猫。锦衣上的绣花在阳光下泛着幽幽的光泽,像是活的一般。

地上是静静燃烧中的尸体。

尸体自然是轩辕缺的管家,此刻已被火焰吞噬了大半,发出滋滋的声响,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糊的气味。

轩辕缺借着传送卷轴逃命,却扔下了中箭身亡的管家,果然是大难来时我先走,管他是兄弟,还是夫妻。

魅魔嘴角勾起一抹嘲讽。

那张被紫金眼罩遮住一半的脸上,露出的那一半神色难明。眼罩上的紫金花纹在阳光下流转,与她锦衣上的绣花交相辉映,衬得她整个人妖异而华美。

秋日的阳光自枝头落下,照耀着魅魔紫金眼罩,显得格外妖魅。光影交错之间,她的面容忽明忽暗,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来客。

魅魔却忍不住一声轻笑。

那笑声轻得像风吹过湖面,却带着说不清的意味。

心道轩辕缺花了十万灵石买下杜府宅院,却一天都没有享受,便如惊弓之鸟不知逃去了何处?

十万灵石,那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攒不下来的财富。就这么打了水漂,连个响都没听见。

原本,她已经放下了秘境外的一战。

既然轩辕缺最后悄悄溜走,无论是魅魔的性子,还是王贤的心境,都不会再跟轩辕缺纠缠。

输了就是输了,赢了就是赢了,没必要赶尽杀绝。

谁知道,那家伙好死不死,竟然去绑架了小飞,将其当成奴隶在金宝阁中拍卖。

这是触碰了底线,踩过了红线。

虽说她跟小飞没什么感情,也不会为了一个孩子就哭天抢地。

可是那家伙却是杜雨霖的心头肉。

杜雨霖那家伙,平日里沉默不语,可对小飞是真的好。那种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刻在骨子里的。

再说,古老头也将小飞当成了自己的孙子疼爱,为此不惜带着小飞去荒原死亡之地历练。

两人,一个比一个倔,一个比一个狠,却都对一个小孩子掏心掏肺。

真是作死啊!

想到这里,魅魔突然很想知道,轩辕家族倘若不见了自家的后人,会是怎样混乱不堪的情形?

会不会像一锅煮沸的粥?

会不会像一窝被捅了的马蜂窝,到处乱成一团?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魅魔就忍不住想笑。

朝阳满天,金光万道。

凉亭里渐渐暖和起来,树上的秋蝉在做最后的挣扎,发出嘶哑的鸣叫,像是在为即将逝去的夏天唱挽歌。

杜家花园,突然出现了三人。

三人,三把剑!

三人衣着华丽,都隐藏了各自的修为,像三把藏在鞘中的利刃,外表看不出锋芒,内里却暗藏杀机。

老头还刚刚踏入杜府大门,走在最前面的却是一个瘦猴般的年轻修士,双眼精光四射,一看就不是善茬。

魅魔不认识他们,自然不知道来人是谁。

一袭灰衣的老头来自玄武镇,这些年一直呆在那里,擅长毒药,人称“绝命追魂针”孟无涯。

这是个在落日城都排得上号的人物,一手毒针出神入化,据说中了他的毒针,连魂魄都逃不脱,故而得名“绝命追魂”。

这次来落日城,却是来寻找消失的古老头。

古老头在玄武镇待了多少年,他就跟着待了多少年。两人亦敌亦友,斗了大半辈子,谁也不服谁。

可古老头突然消失,连个招呼都没打,这让孟无涯心里很不舒服。

就像下了一辈子的棋,对手突然不来了,棋盘上空空荡荡,只剩下他一个人。

却无意之中打听到风雨楼的变故,老头不信,所以亲自来到吴道人盘踞的府上一探究竟。

却没想到,就在他进门的一瞬间,抬头看见当年的吴府,不知何时变成了“忘川”二字。

老头一愣,脚步一顿。

那两个字写得张狂肆意,笔锋如刀,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

却不知道这是魅魔的杰作。

就在她刚刚进来的一瞬间,想着轩辕缺狼狈而逃的模样,忍不住将那家伙挥手抹去的杜府,改成了“忘川”二字。

忘川之上,桑梓之下。

一半是光,一半是影。

......

魅魔就倚在那凉亭的栏杆上。

她穿了一件织金锦绣的长衣,衣料是上好的云锦,暗纹里绣着大朵大朵的曼珠沙华,红得近乎发黑。

衣摆垂落在栏杆外侧,被风吹得轻轻晃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下面蠢蠢欲动。

脸上戴着窄窄的紫金眼罩,眼罩边缘镶嵌着符文,偶尔闪过一道幽紫色的光芒。

没有人能看清她那双眼睛里藏着什么。

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花园的角落里,管家的尸体将要燃烬。

魅魔没有去看地上的尸体。

她的目光落在花园入口处,落在刚刚踏进杜府大门的三个不速之客身上。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那弧度很浅,浅到几乎看不出来。

可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她的笑容里没有任何温度,就像深冬的第一场霜,美则美矣,触手即寒。

“敢来打主意的家伙,”她在喃喃自语:“敢进来,便准备好去轮回吧。”

这不是威胁。

是宣告。

花园入口处,三个人几乎同时停下了脚步。

走在最前面的人,身形瘦削得像一根竹竿,或者说,像一只猴子。

穿了一身深青色的劲装,腰束银色腰带,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剑鞘上镶着三颗品相极好的灵石。

在金宝阁,这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能一次用三颗灵石养剑的人,整个落日城也找不出几个。

他叫金燕子。

不是本名,是绰号。至于本名叫什么,落日城里没人在乎,也没人记得。

金宝阁的护卫,入行不过两年,却在落日城的修真圈子里闯出了“无情剑”的名号。

有人说他出剑快如闪电,有人说他剑下从无活口,还有人说他的剑法根本就不是人能练出来的。

金燕子听了这些话,从来不解释,只是笑笑。

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不想解释,而是不屑于解释。

在他的认知里,强者不需要向弱者证明什么,剑法快就是快,强就是强,你死在我剑下,自然就承认了我的本事。

此刻,金燕子站在花园入口,右手已经搭上了剑柄。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凉亭里的那个女人,瞳孔微微收缩。

他的呼吸很轻很稳,心跳却比平时快了些许。

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兴奋。

十万灵石。

这个数字在他脑海里盘旋了整整一夜。

风雨楼倒塌,吴道人亲手打造的道场易手,卖了十万灵石......

这笔钱足够买下半条街的铺面,足够培养一百个像他这样的剑客,足够让一个普通人直接跨入修真的大门。

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占据这座宅子的人,杀了她,这座宅子就是你的。

这是落日城不成文的规矩,修真界的铁律。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坐在这里。

金燕子在金宝阁当了两年护卫,杀过不少人,接过不少任务,可从来没有一次任务能让他一夜成名。

他太想成名了。

想得发疯。

他今年才二十三,在修真界还算年轻,可他知道,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天才。

今天你不出名,明天就会被人遗忘。今天你不杀人,明天就会被人杀。

所以他来了。

哪怕听说风雨楼倒了,哪怕听说吴道人不知去向,哪怕心里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还是来了!

不仅仅是为了十万灵石。

更是为了那两个字:名声。

金燕子身后约莫三丈远的地方,站着第二个人。

那人一袭白衣,衣袂飘飘,腰间系着一条墨色的丝绦,上面挂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佩。他的头发用一根白玉簪束起,几缕碎发垂落在额前,衬得那张脸愈发清俊。

司空云。

燕家的门客。

说是门客,其实是燕家花了大价钱请来的供奉。

司空云天性好酒,好色,好风月。落日城的酒楼茶肆里,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一袭白衣,一壶好酒,身边总少不了三五个红颜知己。

可此刻,他的脸上没有半分风流。

他的目光如刀,冷冷地劈向凉亭中的魅魔。

他的右手没有放在剑柄上。

高手不需要时刻准备着,他的剑意已经蔓延开来,方圆十丈之内,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感知。

他在观察。

在判断。

在等待。

司空云身后,还有三人。

这人的模样就有点意思了。

他大约六十来岁,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沟壑纵横,像是被刀刻出来的。

穿了一件半旧的灰色长袍,腰间挂着一只黑色的皮囊,皮囊鼓鼓囊囊,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

他的手上全是老茧,指关节粗大,一看就是常年练功留下的痕迹。

他叫孟无涯。

当然,这是他在落日城里用的名字。他的真名叫孟十三,来自玄武镇。

玄武镇不在落日城管辖范围内,那个地方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是整个西南修真界最混乱的地方之一。

能在玄武镇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好惹的。能在玄武镇活到五十岁还全须全尾的人,那就更不好惹了。

孟无涯在玄武镇的名号叫“绝命追魂”,不过这个名字在落日城没什么人知道。

他也不在乎。

名字嘛,就是个记号,换一个地方换一个名字,方便得很。

他来落日城已经三天了。

三天里,他逛遍了城里的茶馆酒肆,听遍了各种消息。

风雨楼倒塌的事,他是在城东一家小茶馆里听说的。

当时有个半大小子在茶桌上眉飞色舞地讲着,说什么吴道人被人一剑挑了,说什么道场卖了十万灵石,说什么买主是个独眼的女人。

孟无涯放下茶碗,付了茶钱,走了。

他没有急着去杜府,而是先在城里转了两圈......这是他在玄武镇养成的习惯,从来不贸然进入一个陌生的地方。

他找到了天香楼,打听了很多事情之后。

然后他才来的杜府。